【圍封太陽能棚有乜後果】

2023年10月10 日,屋宇署發佈新聞稿﹐講述有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 (第123章) 發出的清拆令,上月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小編雖然曾經多次提醒讀者,圍封太陽能棚是屬於僭建,即使是使用可拆式圍板亦是違規,但是仍有很多業主和承判商勇於挑戰,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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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新聞稿:兩名業主不遵從清拆令被判罰款共逾十六萬元

本編個案涉及位於元朗一幢村屋天台上一個面積約 30平方米的僭建物。有關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24(1) 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由於有關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提出檢控,並於 9月2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港幣 $88,460。

業主的太陽棚如果已經圍封,請盡快安排承判商改正,恢復至跟從原本向政府呈交太陽能棚圖則的模樣。萬一已經收到屋宇署清拆令,必須按照清拆令指示安排承判商處理,一般清拆令會要求圍封部份需要連同太陽能棚一同清拆。清拆令上會印上負責個案屋宇署職員的聯絡方法,建議業主首先聯絡該職員了解清楚清拆要求,而且在日後跟進時若果需要額外時間處理,即時通知和要求延期,以確保遵從清拆令。

上述個案業主,若果被定罪後仍然不按法庭命令處理,後果會非常嚴重。有人會以為有「合理辯解」就可以「違」所欲「違」,但讀者要明白「合理辯解」是指法庭認為「合理」的任何辯解,而不是以個人認為合理的辯解,普遍認為的「對法例要求不熟識」、「年老」、「患病」或「低收入人士」等都不是違法的借口。

屋宇署強調:「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安全。」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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