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如何參與ESG投資?

香港市民參與 ESG 投資的渠道相當多元,可透過銀行、證券戶口、基金平台、強積金平台或政府渠道,投資於股票、交易所買賣基金(ETF)、保險、強積金及政府債券等產品。這些產品或多或少都包含 ESG 元素。以下將逐一說明不同投資途徑的特點、注意事項及相關監管要求,幫助一般市民以更清晰的角度作出選擇。

投資重視 ESG 的上市公司股票

買入上市公司股票,是市民參與 ESG 投資較直接的方法。投資前,投資者可先查閱公司的 ESG 報告、碳排放目標、員工政策、企業管治及供應鏈管理等資料,再判斷該公司是否符合自己的投資目標和價值取向。不過,這些資料通常涉及一定專業知識,並非每位市民都能輕易理解。

投資者亦應留意香港最新的監管要求。證監會支持香港交易所優化上市公司的氣候相關披露規定,並推動本地要求逐步銜接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準則。按照香港交易所修訂後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新氣候相關披露規定由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分階段實施。上市發行人須圍繞管治、策略、風險管理,以及指標及目標四個範疇,披露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所有主板上市公司須按「不遵守就解釋」基準匯報相關氣候資料;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成分股則由 2026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起,須作強制披露。這些要求有助提高資料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讓投資者更容易核實企業的減碳目標、排放數據、氣候風險管理和董事會監督安排,從而分辨真正具備可持續策略的公司,減少只以綠色口號包裝業務的「漂綠」風險。

投資綠色債券或可持續債券

香港政府及部分企業會發行綠色債券或可持續債券,募集所得資金通常用於環保、節能、減碳、綠色建築、可持續交通、廢物處理、水資源管理,或具社會效益的基建項目。市民可留意銀行、證券行或政府公布的認購安排;若屬零售綠色債券,一般可透過配售銀行、證券經紀或香港中央結算系統申請,並可在上市後於二手市場買賣。這類債券的重點不只是收取利息,更在於資金用途會按綠色或可持續框架作出披露,讓投資者較容易了解資金是否真正用於具環境或社會效益的項目。

以香港現有例子而言,政府曾發行面向市民的綠色零售債券,例如於 2025 年到期的綠色零售債券(股份代號 4252),以及於 2026 年到期的綠色零售債券(股份代號 4273)。後者多個付息期的年息率為 4.75%;以每 10,000 港元債券計算,每半年可獲派息約二百多港元,反映其兼具固定收益及通脹掛鈎元素。在機構市場方面,香港特區政府亦曾在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下發行人民幣、美元及歐元綠色債券,所得資金會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用作支持具環境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項目。這些例子顯示,綠色債券既可讓一般市民以較低門檻參與,也可讓機構投資者透過不同貨幣和年期配置固定收益產品。

投資 ESG 基金或強積金相關基金

市民可透過銀行、證券行、基金平台或強積金供應商,選擇以 ESG、可持續發展、低碳或綠色債券為主題的基金。舉例來說,有些基金會投資於可再生能源、節能科技、電動車供應鏈,或企業管治評分較高的公司。強積金成員亦可留意所屬計劃內是否設有可持續發展或 ESG 相關基金選項,並按自己的投資年期和風險承受能力作出選擇。

這類基金的特點,是投資分析不只著眼於財務回報,亦會納入環境、社會及管治因素,例如企業的碳排放、能源效益、員工及供應鏈管理、董事會結構和資訊披露水平等。部分基金會採用排除法,避免投資高污染或管治較弱的企業;亦有基金會主動挑選低碳轉型、可持續能源、綠色科技或企業管治表現較佳的公司。對投資者而言,這有助在追求長線回報的同時,分散部分與氣候變化、監管收緊或企業管治失效相關的長期風險。不過,由於這類基金並非只以短期財務回報為唯一考量,若投資者特別重視短期表現,便應先評估產品是否符合自己的期望。

在法律及監管層面,香港對 ESG 基金和強積金 ESG 成分基金已有較清晰的披露要求。證監會設有認可 ESG 基金名單,要求相關基金在投資目標、策略及主要特點中反映 ESG 因素;積金局亦列出獲核准的 ESG 強積金成分基金,並要求受託人說明基金如何納入 ESG 因素、相關投資策略、風險管理及披露安排。這些制度有助提升透明度,減少「漂綠」風險,讓市民較容易比較不同產品是否真正符合自己的投資需要。

透過個人保險參與 ESG 投資

個人保險中的 ESG 投資,是指在保單資產配置中納入環境、社會及管治等可持續因素。部分大型保險公司,例如宏利香港及 Sun Life 永明金融,已把 ESG 概念融入儲蓄、年金或投資相連保單,讓保戶在累積財富或規劃退休的同時,支持綠色企業和履行社會責任的項目。

這類保險產品有助加強長線風險管理。一般而言,ESG 表現較佳的企業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強,可望降低保單投資組合的長期波動及潛在損失。同時,保費資金可投向環球綠色產業,讓個人價值觀與財務規劃互相配合。部分保險公司的 ESG 主題儲蓄計劃,亦可兼顧資產增值和跨代財富傳承。

不過,投資者亦應留意,不同保險公司及不同保單類型的資產配置透明度可能不一。雖然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對保險合約設有披露要求,但保險公司對未來精算假設,例如死亡率及折現率建構方式,可能有不同解讀,因此不同公司披露的數據仍可能存在差異。投資者在選擇相關產品前,應細閱產品文件,了解其投資策略、風險、費用及披露安排。

總結

總括而言,ESG 投資已不再只是專業投資者或大型機構的專屬範疇,而是逐漸成為一般市民進行長線理財時值得考慮的重要方向。透過上市公司股票、綠色債券、ESG 基金、強積金及個人保險等渠道,投資者可按自己的資金規模、投資年期、風險承受能力及價值取向,選擇合適的參與方式。不同產品各有定位:股票投資較直接,但需要較高的資料分析能力;綠色債券有助投資者清楚了解資金用途;基金和強積金可借助專業管理分散風險;保險產品則可把可持續投資元素融入退休、保障及財富傳承規劃之中。

更重要的是,隨着香港 ESG 基金、強積金 ESG 成分基金,以及上市公司氣候相關披露要求逐步完善,市場資訊的透明度、一致性和可比性將有所提升。這不但有助投資者更客觀地判斷企業或產品是否真正具備可持續價值,亦有助減少「漂綠」風險,推動市場由單純宣傳綠色概念,走向更重視實質表現和問責的發展方向。然而,ESG 投資並不等於沒有風險,也不保證一定帶來較高回報。市民在作出投資決定前,應細閱產品文件,了解投資目標、資產配置、收費水平、風險因素及披露安排,並結合自身財務需要作出判斷。若能以審慎、長遠和有紀律的態度參與,ESG 投資不但可成為個人資產配置的一部分,亦可讓投資者在追求合理回報的同時,支持更具韌性、負責任和可持續的經濟發展。


作者:何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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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真正可持續 看綠色產品的全生命週期

「綠色產品」往往只是強調產品某一方面較為環保,例如採用可回收物料、減少塑膠包裝,或者在使用時較為節能。然而,單一環保特點並不足以證明產品真正可持續。要判斷一件產品是否可持續,應該從全生命週期出發,考慮原材料來源、生產過程、運輸距離、使用壽命、維修可能性,以及最終是否能夠回收或再利用。

如果產品雖然標榜「綠色」,但生產時消耗大量能源、使用期短,甚至難以回收,仍然可能為環境帶來長遠負擔。因此,真正負責任的消費選擇,不應只停留於表面的環保標籤,而要進一步理解產品背後整體的資源消耗和環境影響。

負責任消費和生產
SDG12 負責任消費和生產

以環保袋為例,它表面上比即棄膠袋更「綠色」,因為可以重複使用,亦能減少一次性塑膠。不過,棉花種植和製造過程本身需要大量水、能源和土地資源,而且還會用上塑膠成份以增加耐用性。如果消費者購買後只使用數次或過度購買,未必能夠抵消生產階段造成的環境負擔。因此,環保袋是否可持續,關鍵不在於它是否貼上「環保」標籤,而在於它是否真正被長期使用,並能減少整體資源浪費。

時裝產品亦反映同一個問題。有些品牌會推出「環保系列」,聲稱使用再生纖維、天然棉或者較少染料,令人覺得購買這類衣物就等於作出更環保的選擇。然而,如果品牌仍然以大量生產、低價促銷和快速淘汰作為核心模式,而消費者亦因為價格低廉而不斷購買新衣,整體仍然會造成碳排放、水污染和紡織廢物。換言之,真正可持續的時裝不只在於使用較環保物料,更在於衣物是否耐用、是否能延長使用時間,以及是否有完善的回收或再利用安排。

總括而言,「綠色」只是判斷產品是否環保的其中一個起點,而不是最終答案。無論是環保袋還是時裝產品,真正重要的並不只是它們使用了甚麼物料,或者是否附有環保標籤,而是整個生產、消費者使用和棄置過程是否能夠減少資源消耗和環境負擔。因此,消費者作選擇時應該保持批判思考,避免只被表面的綠色宣傳吸引。企業亦應該從設計、生產到回收各方面承擔責任。只有當產品能夠在整個生命週期中減少浪費、延長使用價值,並降低對環境的影響,才可以稱得上真正可持續。

可持續認證產品,是指經過獨立或具公信力的認證機構審核,並證明在特定可持續發展標準上達到要求的產品。相關標準通常不只評估產品本身是否環保,亦會考慮原材料來源、生產過程、能源使用、污染控制、勞工條件、產品安全及回收安排等因素。

換言之,可持續認證產品較一般「綠色產品」多了一層第三方驗證。產品可以自行聲稱具備環保特點,但若獲得可信認證,則表示有機構按照一套清晰標準作出審核,而不是單靠品牌本身的宣傳。

常見的可持續認證例子包括:

可持續認證
可持續認證例子

然而,產品具備認證並不代表一定完全可持續。不同認證的涵蓋範圍各有不同,有些主要針對環境表現,有些則同時涵蓋社會責任和供應鏈管理。因此,了解認證背後的標準和審核範圍,比單純看見標籤便作出判斷更為重要。

就市民層面而言,可持續採購應建基於審慎和負責任的日常消費決策。在購買前,市民應先評估產品是否有實際需要,並考慮現有物品是否仍可繼續使用、維修、借用或與他人共用。若確有購買需要,則應優先選擇耐用、可維修、包裝較少,並具備可信認證的產品。同時,市民不宜單憑「環保」「天然」「綠色」等宣傳字眼作出判斷,而應主動查閱產品資料,了解其物料來源、能源效益、使用壽命及回收安排。長遠而言,減少不必要消費、延長產品使用年期,以及支持具透明度和責任感的品牌與供應商,較單純購買標榜綠色的新產品更能體現可持續生活的原則。

就公司層面,可持續採購不應只視為個別產品選擇,而應納入整體營運和管治制度之中。企業在採購前應先評估實際業務需要,避免過度採購和一次性消耗;在選擇供應商時,亦應考慮其環境管理、勞工保障、供應鏈透明度和相關認證。對於日常物資、辦公設備、包裝材料和服務合約,公司可訂立清晰的可持續採購準則,例如優先採購節能、耐用、可維修、可回收或具備可信認證的產品,並要求供應商提供產品生命週期、碳排放、回收安排或社會責任資料。 此外,公司應建立內部審批和檢討機制,確保採購決定不只以最低價格為主要考慮,而是同時衡量產品質素、使用年期、維修成本、環境影響和社會責任。透過制定採購政策、培訓員工、定期評估供應商表現,以及公開採購目標和成果,企業可以把可持續原則落實到日常營運之中。長遠而言,負責任的公司採購不但有助減少浪費和環境負擔,亦能提升企業聲譽、降低營運風險,並推動供應鏈朝更可持續的方向發展。

整體而言,可持續選擇不應停留於產品表面的綠色形象,而應從全生命週期、可信認證、實際需要和使用方式等多方面作出判斷。對市民來說,關鍵在於減少不必要消費、延長產品使用年期,並選擇具透明度和責任感的品牌;對公司來說,則應把可持續原則納入採購政策、供應商管理和日常營運之中。只有當消費者和企業都能超越表面標籤,並以長遠環境和社會影響作為考量,綠色產品才有可能真正走向可持續。

ESG 投資要看清:不要只聽亮麗口號

近年,世界各地都鼓勵企業重視 ESG。ESG 三字是代表 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和 管治(Governance)。簡單來說,就是看一間公司除了賺錢之外,是否也有保護環境、善待員工和客戶,以及用負責任的方法管理公司。

很多人一聽到 ESG,就會想到減碳、氣候變化和環保。這些當然是 ESG 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全部。如果投資時只看公司是否「環保」,就可能看得太片面。

「漂綠」 – AI 生產圖片

如何看一間公司的 ESG 表現?

以前,很多公司的 ESG 資料主要靠自願披露,內容有時較難與其他公司比較。近年,不同地區開始要求企業按較清晰的標準交代 ESG 表現,例如歐盟和國際可持續披露標準都要求企業提供更具體、可比較的資料。這樣做的目的,是減少公司只講口號、沒有實際行動的情況。

對企業來說,做好 ESG 披露也有實際好處。若公司ESG表現較好,銀行和投資者會較有信心,企業也可能較容易取得綠色債券、可持續貸款等資金。相反,如果公司嚴重污染環境、管理混亂,融資成本可能較高。

在香港,上市公司需要按照上市規則和 ESG 報告守則披露相關資料,包括環境、社會和管治方面的風險、政策和表現。

在環境方面,公司需要交代對氣候帶來的風險、溫室氣體排放、能源使用、水資源和廢物管理等資料。用市民較熟悉的說法,就是公司要講清楚自己用了多少資源、製造多少污染,以及如何處理相關風險。

在社會方面,常見內容包括:

  • 僱傭、健康與安全、培訓及發展
  • 供應鏈管理、產品責任、反貪污
  • 社區投資

至於管治方面,重點是公司是否有清晰制度、有效監督和負責任的管理。上市公司須要在年報中刊載企業管治報告,披露董事會組成、風險管理、內部監控、股東權益及合規情況等資料。

總括來說,ESG 披露的作用,是讓投資者、銀行、監管機構和市民更容易比較不同公司的表現,也有助減少「漂綠」問題。

甚麼是「漂綠」?

「漂綠」(Greenwashing)是指企業把自己包裝成很環保、很低碳或高度可持續發展,但實際行動和數據並不足以支持這些說法。對投資者來說,這一點很重要,因為一間公司表面上很「綠」,並不代表它真的有長遠投資價值。

漂綠的例子並不少見。例如,有公司宣傳產品很環保,但實際排放或生產過程並不理想;有品牌推出「可持續系列」,但未能提供足夠數據證明;也有金融產品聲稱投資於 ESG,卻沒有清楚交代資金實際投向。

這些情況都提醒我們:不能只看標籤和口號,還要看證據。

投資前可以怎樣分辨?

雖然近年 ESG 投資的熱度不一定及得上人工智能等熱門題材,但市場上仍不時有相關投資廣告。投資者不應只看基金名稱或宣傳口號,而應留意幾件事:基金實際買了甚麼公司、用甚麼準則挑選投資、是否有清楚的減排或社會目標、是否有第三方評估,以及基金經理是否持續交代進度。

舉例說,有基金是投資於碳捕集與封存項目(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聽起來很有前景,但這類項目往往需要政府政策、土地安排和社區支持配合。如果審批困難、居民反對,或政策未能落實,項目就可能難以推展,投資回報也未必如宣傳般理想。

所以,投資前不要只被亮麗願景和高回報吸引。最重要是用常理分析:說法是否合理?資料是否透明?風險是否講清楚?如果看不明白,或沒有信心,就不要勉強投資。這樣才是保護自己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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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電價計劃2033年前不變】

上星期 (2024年11月20日), 立法會劉國勳議員在會議上向環境及生態局謝展寰局長提問有關上網電價計劃,以下簡單總結了局長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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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希望確保市民擁有安全、可靠和可負擔的能源供應,同時亦要保護環境。政府的目標是到2035年前將碳排放減少一半,並在2050年前達到碳中和。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政府將繼續推廣可再生能源應用,並增加清潔能源的供應。

其中一個主要目標是到2050年實現碳淨零的電力生產,這意味著增加太陽能和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政府的目標是到2035年,7.5-10% 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並逐步提高到15% 或更多。

以下是一些重點:

  1. 政府於2018年啟動了上網電價計劃(FiT),讓電力公司以較高的價格購買公眾使用可再生能源產生的電力。自計劃啟動以來,已有數千個可再生能源系統獲批,預計這些系統將產生足夠的電力,供應約126,000個家庭。政府也在公共建築中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並投入了大量資金。
  2. 上網電價計劃將運行到2033年,但之後可能不會延長,原因是政府跟兩間電力公司簽訂的供電合約到 2033年為止。此外展望將來,內地和國際間不少地方開始續漸減少或完全停止了對可再生能源的津貼。即便如此,到 2033年之後,市民仍可以自發電來節省電費,並幫助保護環境。
  3. 對於村屋的太陽能系統,按政府的要求,只要沒有僭建物、符合物業總高度限制、太陽能板安裝符合2.5米高度限制和面積要求,就不需要事先許可。對於其他私人建築,考慮到不同樓宇的可承載負荷、消防逃生途徑、光線反射及景觀對附近居民的影響,所以規則有所不同,但政府認為現行的制度是適當的,現階段不擬放寬相關高度限制或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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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而言,政府對上網電價計劃未有任何放寬或修改。現時坊間仍有不負責任的承判商向市民推銷一些不合法的安裝方法,或者聲稱上網電價計劃的買電價格改變,市民要小心分辨。

最近機電工程署更新了安裝指南,市民和業界朋友可以用作參考:最新太陽能發電系統安妥裝指南最新1.2版優良作業手冊 – 太陽能發電系統有關上網電價計劃及可再生能源證書常見問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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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封太陽能棚有乜後果】

2023年10月10 日,屋宇署發佈新聞稿﹐講述有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 (第123章) 發出的清拆令,上月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小編雖然曾經多次提醒讀者,圍封太陽能棚是屬於僭建,即使是使用可拆式圍板亦是違規,但是仍有很多業主和承判商勇於挑戰,以身試法。

Google Map 圖片

屋宇署新聞稿:兩名業主不遵從清拆令被判罰款共逾十六萬元

本編個案涉及位於元朗一幢村屋天台上一個面積約 30平方米的僭建物。有關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24(1) 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由於有關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提出檢控,並於 9月2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港幣 $88,460。

業主的太陽棚如果已經圍封,請盡快安排承判商改正,恢復至跟從原本向政府呈交太陽能棚圖則的模樣。萬一已經收到屋宇署清拆令,必須按照清拆令指示安排承判商處理,一般清拆令會要求圍封部份需要連同太陽能棚一同清拆。清拆令上會印上負責個案屋宇署職員的聯絡方法,建議業主首先聯絡該職員了解清楚清拆要求,而且在日後跟進時若果需要額外時間處理,即時通知和要求延期,以確保遵從清拆令。

上述個案業主,若果被定罪後仍然不按法庭命令處理,後果會非常嚴重。有人會以為有「合理辯解」就可以「違」所欲「違」,但讀者要明白「合理辯解」是指法庭認為「合理」的任何辯解,而不是以個人認為合理的辯解,普遍認為的「對法例要求不熟識」、「年老」、「患病」或「低收入人士」等都不是違法的借口。

屋宇署強調:「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安全。」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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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事故接二連三 業主如何安心】

2023年9月,太陽能業界接連發生事故,當中更有人命傷亡,業主和發電設施擁有人得知後人心煌煌,害怕成為下一宗事故的主人翁。小編在之前文章多次告誡,可惜不幸事件仍是發生。事故一宗都嫌多,今編文章希望可以為大家提供意見參考,避免危害。

9月初颱風蘇拉襲港下,多區有太陽能板不敵颶風由高處飛墮,有些擊中大廈窗戶或地面設施。9月中,有太陽能設施安裝工人在科學園施工期間觸電死亡。事件受多方媒體報導,亦引起公眾廣泛關注太陽能設施的安全。

圖片來源:香港01

我們經常強調,安裝太陽能設施須由專業人士進行。但即使由專業人士進行施工,投入運行後仍會受不同環境因素影響,作為設施擁有人,必須定期留意太陽能設施狀況,及早發現問題。以下是建議的檢查項目:

結構 – 包括太陽能板支架、戶外電箱、電錶箱

  1. 太陽能板支架的結構完整,沒有出現鏽蝕、變形、變色
  2. 太陽能板支架的固定螺絲齊全和牢固
  3. 太陽能板支架沒有搖晃
  4. 太陽能板支架沒有用作懸掛其他物件
  5. 戶外電箱、電錶箱的結構完整
  6. 戶外電箱、電錶箱沒有出現破損、鏽蝕、變形、變色
  7. 戶外電箱、電錶箱的固定螺絲齊全和牢固
  8. 戶外電箱、電錶箱沒有搖晃
  9. 戶外電箱、電錶箱沒有用作收納其他物件
  10. 檢查支架和電箱的罅隙沒有昆蟲或小動物踪跡

電力設備 – 包括太陽能板、逆變器、隔離變壓器、開關掣、所有電線

  1. 電力輸出正常,在正常日照下持續發電
  2. 太陽能板、逆變器、隔離變壓器、開關掣的結構完整
  3. 太陽能板、逆變器、隔離變壓器、開關掣沒有出現損壞、變形、變色
  4. 太陽能板、逆變器、隔離變壓器、開關掣的固定螺絲齊全和牢固
  5. 太陽能板、逆變器、隔離變壓器、開關掣沒有搖晃
  6. 太陽能板、逆變器、隔離變壓器、開關掣的罅隙沒有昆蟲或小動物踪跡
  7. 逆變器、隔離變壓器沒有發出過大或異常聲响 (例如尖銳、斷續的聲响)
  8. 逆變器、隔離變壓器、開關掣沒有發出異味,例如焦臭味
  9. 所有電線保持連接,沒有出現損壞、變形、變色
  10. 所有電線沒有用作懸掛其他物件

如果檢查時發現任何一項異常,建議即時暫停太陽能設備運作,並聯絡保養承判商進行跟進。不要試圖自行進行維修,因為破損的太陽能設備或會帶有高電壓,會構成觸電風險,而且太陽能設備主要位於天台,位置較高,在沒有合適的安全裝備下工作,肯定是危上加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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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署上網電價及太陽能發電網上簡介會】

機電工程署將於 2023 年 1 月 5 日(星期四)2023 年 2 月 1 日(星期三)舉辦兩場有關上網電價及太陽能發電系統的網上簡介會,歡迎公眾參與,詳情如下,請按此報名,截止日期為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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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修訂評審準則 理順太陽能規劃】

城市規劃委員會在2022年10月公布修訂有關太陽能光伏系統規劃申請的評審準則,釐清設置太陽能系統在不同樓宇和土地上法定規劃規定的評審準則。小編團隊研究了相關公布,希望在今期和大家分享。

發展太陽能要乎合城市規劃條例

現時地契或政府土地文件上規定了樓宇和土地的用途或發展,任何改變或增減都要申請規劃許可。業主必須取得規劃許可,方可以在土地上裝設上網電價計劃的獨立太陽能光伏系統。

附屬用途 – 無須規劃許可

香港的太陽能系統一般安裝在樓宇的天台、外牆或平台,又或在空曠土地上。如果太陽能系統是附屬於樓宇和土地,並直接和用途或發展有關,而且又規模相稱的,可以無須取得城規會的規劃許可。

何謂「附屬」,最常見是裝設於樓宇天台的太陽能系統,而該系統是連接樓宇的電力系統,規模合適,可以視作用以輔助住戶、商戶或樓宇有關用途或發展的供電,乎合「附屬」的條件,當中不論是否參加上網電價計劃。

在「農業」地帶內主要用作農業用途的農場、溫室或農場構築物上裝設太陽能系統,和安裝在「鄉村式發展」地帶內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相關的太陽能系統,亦可以乎合「附屬」的條件。

獨立太陽能系統 – 須要申請規劃許可

空曠的土地有很多不同種類,常見有農地、漁塘、露天貯物、或工業用途,如果太陽能系統是作為一項獨立設施安裝在相關土地上,會視作「公用事業設施裝置」,須由城規會進行審批。但是只有乎合特定土地用途條件,便能批給規劃許可或臨時規劃許可,興建獨立太陽能系統參與上網電價計劃。

在批給許可時,城規會或會視乎情況施加規劃許可附帶條件,規定申請人在指定時間內乎合附帶條件,否則規劃許可會被撤消。

詳細要求和評審準則詳列於以下文件:

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提出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的申請的評審準則

由於有關土地法例的條文比較專業,一般太陽能工程承判商未必有相應的專業經驗去處理,業主在籌劃時要小心選擇,因為審批需時,不建議在獲得所有批准前支付大量費用,免招損失。

以上分享引述政府相關政策文件,內容只供參考,並未經政府部門核實。在進行相關規劃時應按照實際情況向相關政府部門和專業人士了解最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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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函推動太陽能發展 環境及生態局回應】

隨著特區政府於 2022年 7月換屆,環境局亦拓展其職能,易名為環境及生態局。我們向新任局長發信,交流有關違法安裝太陽能設施情況、農地及漁塘裝設太陽能的規管、擴大太陽棚高度寬免、和行業規管四方面的意見。本月上旬獲當局詳細回覆,現在把回覆內容分享給大家。


感謝你於 2022年 7月 22日致環境及生態局局長的來信。繼本局 7月 25日及 8月 11日的簡覆後,現就來信中的建議回覆如下 –

行政長官在《 2020年施政報告》中宣布,香港將致力爭取於 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政府會透過帶頭在政府處所發展可再生能源以及便利私營界別在其土地及物業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例如環境及生態局及發展局於 2022年 4月推出一套便利措施,在建築物制度下協助私營界別在室外停車場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便利措施)。我們已就便利措施提供指引,列出相關規定及程序,詳情已上載至機電工程署(機電署)的「香港可再生能源網」(re.emsd.gov.hk)供市民參考。

政府亦編製了《太陽能光伏系統安裝指南》,載列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的一般要求。就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簡稱「村屋」)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的規定,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已分別發出《興建新界豁免管制屋宇須知》小冊子(https://www.landsd.gov.hk/doc/tc/small-house/Building%20NT%20Exempted%20Houses_c.pdf)和《無僭建村屋,安居又幸福》小冊子(https://www.bd.gov.hk/doc/tc/resources/pamphlets-and-videos/VHWUBW_b.pdf),屋宇署於 2022年 6月在其網頁上載了《正確安裝光伏系統(太陽能系統)》(https://www.bd.gov.hk/tc/resources/codes-and-references/pv-panel/index.html)的參考資料,讓市民更了解在村屋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的須注意的事項。

至於有關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及選購太陽能光伏系統設備的相關指引或法規,機電署於 2021年更新《可再生能源發電系統與電網接駁技術指引》及出版的《與電網接駁太陽能發電系統安裝規格樣本》,要求供應商提供有關產品和主要配件的設計和安全標準規格證明書,並聲明該產品符合國際標準,以及要求供應商提供適當的保用年期。機電署亦已於 2022年出版了《太陽能發電系統-優良作業手冊》列出有關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的操作及維修保養事宜。如巿民希望了解更多有關可再生能源設備安裝服務的承辦商資料,可參考機電署的「香港可再生能源網」所載的《太陽能發電系統安裝承辦商名單》(https://re.emsd.gov.hk/tc_chi/fit/seg/disclamier.html)。

與此同時,機電署亦著重加深業界對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所涉及的法規、安全及技術要求的認識。自 2018年 6月起,機電署舉辦了 108次公眾及業界簡報會/研討會以推廣「上網電價」,亦同時提醒公眾及業界有關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的相關法例要求。截至 2022年 7月,超過 1萬 4千名持份者參加了簡介會/研討會。未來,機電署會繼續透過這些活動,提醒業界注意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的相關法規、安全及技術要求。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在 2020年 7月公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提出有關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的申請的評審準則,以考慮公眾人士提出在各土地用途地帶裝設太陽能光伏系統的規劃申請。自該評審準則公布後,城規會近日首次批准了一宗擬議在「農業」地帶的土地上發展屬「公用事業設施裝置」的大型太陽能光伏系統的規劃申請。該項目涉及約 1,650塊太陽能板,估計每年可生產超過72萬度電,相當於超過200個家庭每年的用電量,將會是善用農地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良好示範。

政府亦一直致力為私營界別裝設可再生能源裝置提供更清晰的指引及簡易相關程序,地政總署於 2022年 5月發出作業備考編號 4/2022,一般而言,在現有樓宇上設立太陽能光伏系統的裝置,如主要為同一地段內的建築物╱設施或其佔用人供電,這屬地契准許用途的附屬設施,不涉及需事先獲得地政總署批准改變地契用途限制。

而就私人樓宇天台裝設太陽能光伏系統的高度限制方面,政府已於 2018年 10月適度放寬在新界村屋天台裝設太陽能光伏系統的高度限制,容許有關天台在符合特定的規定下,裝設不高於 2.5米的太陽能光伏系統。由於新界「村屋」一般是循《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第 121章)獲得豁免,因而不受《建築物條例》(第 123章)中部分條文(包括需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施工的條文)及其附屬規例所管制。「村屋」的建築管制,一向與市區樓宇的管制有所不同。另一方面,市區的私人建築物則受《建築物條例》的規管。對「村屋」適用的較簡單的制度,是考慮到新界村屋較低的建築風險和對公眾構成的滋擾亦較低。考慮到於樓宇天台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的風險,包括對周遭建築物以及途人的風險,現時於「村屋」實施的相關措施,不宜於其他私人樓宇實施。然而,在其他私人樓宇,業主可按「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規定,聘用合資格人士負責進行豎設用於支承太陽能光伏系統不超過 1.5米高的的構築物。

感謝你就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提出的建議,政府會繼續致力提供有利條件,鼓勵私營界別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並留意措施的落實情況和公眾對支援措施的反應。

環境及生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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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屋紅字屋牌照屋安裝太陽能?】

近日收到不少有關已登記寮屋 (或稱紅字屋) 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的查詢,相信同去年年中地政總署簡化了已登記寮屋的修葺要求有關,但相關簡化並非等同批准或禁止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今期將為大家詳細講解。

地政總署由 2021 年 6 月 28 日起簡化修葺或重建已登記寮屋的安排。具體而言,已登記寮屋佔用人只須將通知書連同相關證明文件,親身或郵寄交回相關地政處的寮屋管制隊後,便可按照通知書附件二「填寫須知」內所載的規定及條件開展下述工程:

  • 修葺市區和新界區的已登記住用及非住用寮屋;或
  • 以臨時建築物料重建新界區的已登記住用寮屋。

根據簡化安排修葺或重建已登記寮屋,寮屋佔用人無須使用與寮屋登記記錄完全相同的建築物料,惟所使用的建築物料必須屬寮屋登記記錄相同類別(即「臨時」物料或「永久」物料)。

換言之,假如登記記錄顯示相關寮屋是以臨時物料建造,佔用人可選用通知書附件三載列的相同類別(即臨時建築物料類別下)任何一種物料修葺該寮屋,又或予以重建(若寮屋位於新界區並登記作居住用途)。假如登記記錄顯示相關寮屋是以永久物料建造,佔用人可選用通知書附件三載列的相同類別(即永久物料類別下)任何一種物料修葺該寮屋。有關詳情,請參閱通知書附件二「填寫須知」。

在已登記寮屋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存在灰色地帶,因為太陽能板是屬電器設備,如冷氣機一樣,並不屬於結構一部份。主要爭議地方是太陽能板的支架,因為太陽能板的支架是結構,一般使用鋁或鍍鋅鐵。

假設屋頂是用鋅鐵板,如在修葺屋頂時加入可安裝太陽能板的支架結構及按表填報,並獲認收回覆,原則上已合乎要求。但有兩點特別要留意:第一,太陽能板支架及太陽能板會有相當的重量,必須重新計算寮屋的承重能力,才可以安全安裝;第二,由於沒有明文規定,地政總署有權拒絶申請。

若設屋頂是用永久物料,如磚、混凝土等,除非這類寮屋是按照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登記,否則因為太陽能板支架屬於加建工程,很大機會不獲批准。

至於牌照屋,所有修葺或重建須跟從牌照要求,並不包括在今次簡化或括免。

總結來說,寮屋、紅字屋、牌照屋要安裝太陽能系統,要按照相關規定並獲批准,並不能如其他村屋一樣可以安裝2.5米高的太陽能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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