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太陽能板不用棚?可以嗎?】

現時安裝太陽能的2.5米太陽能棚括免只適用於村屋,其他物業只可以安裝 1.5米高的太陽能棚,令使用的空間減少。有業主想到,利用用不到的空間,如外牆、飾面、地面等安裝,釋放更多可用空間。這些想法是否可行?今期為大家探討一下。另外加評經濟日報於12月25日刊登一則太陽能公司訪問,討論文中兩項謬誤。

評經濟日報1225日一則太陽能公司訪問

相關文章:

「上網電價」審批慢 住戶等3年棄申請

文章描述「有太陽能板公司指,年均接獲250宗申請中,有3成遭暫緩批核」,這正好講出業界有承判商濫接太陽能工程,即使安裝結構不合法或地區已經超越電網容量仍接受客戶委托工程,令客戶「洗濕個頭」,賺取工程費。

另文章又提到「中電約於一年前「讓步」,稱毋須相關(政府部門)批文仍可申請」,實情是一年前城規會放寬對農地等土地安裝太陽能的括免,那何來中電的「讓步」!

合規責任是在承判商,客戶期望承判商有專業知識、有承擔。推搪卸責,諉過於人,正是客戶對業界的控訴!


言歸正傳,市場上有不同的太陽能板款式類型,適合不同的安裝方法,只要合法安裝,就可以接網售電。

不同種類的太陽能板

除了常見鋁框玻璃面的太陽能板以外,太陽能板還有無框雙面玻璃、柔性塑膠、或裁剪成瓦片或地磚形狀的款式,可配合不同應用情況。

雙面玻璃的款式有兩種,有鋁框的可安裝在太陽能棚上,讓部份陽光透過,令棚下光猛一點。而無框的款式可以應用在建築設計上,融合在外牆裝飾中,而且市場上有生產商可為客戶「調配」不同的透光度,配合建築設計,用作室內採光,但當然透光越多、發電效率越低。水上浮式太陽亦多會使用雙面玻璃的款式,一般的太陽能板的背板是用紙和膠製造,雖有一定的防潮力,但在高濕度環境,例如水面上,雙面玻璃款式的太陽能板有更高的抗潮力。另外有些高效能太陽板的設計是採用雙面玻璃,令板背亦可以吸收由地面或水面反射的太陽光,從而增加發電量。

柔性太陽能板並非新事物,而且應用範圍很廣況,早年應用在電器設備,如手錶、計數機,現在市場上亦有可以安裝在建築物上。由於可以貼在建築物表面上,不用額外結構支架,感覺上不太受風雨影響,有承判商會向大廈客戶推介。

Renogy 柔性太陽能板

柔性太陽能板除了價錢較貴,承判商都不會講解其他弊處:首先,安裝的平面需要平整、清潔,工藝要求很高,因為只要些少偏差,柔性太陽能板和安裝平面之間就有夾縫積水,會損壞太陽能板。柔性太陽能板是利用黏合劑固定,但長久運作,黏合劑受太陽熱力影響會老化,一般只有三至五年壽命。

瓦片或地磚形狀的太陽能板並不常見,比較出名的有Tesla的 Solar Roof ,可惜自2016年宣佈至今只聞樓梯響,尚未在香港推出市場。內地亦有生產商生產太陽能地磚,可惜不是硬度不足,就是效能欠佳,乏人問津。


村屋額外安裝太陽能板變潛建

最近有業主被承判商推銷,除了建造一半天台面積的太陽能棚外,還在樓梯屋頂或用較矮 (約1米高) 的支架安裝太陽能板。這些方法有可能變成潛建。

按照地政署豁免:

  • 就以連續覆蓋方式安裝的系統,其覆蓋範圍(只計算屋宇內被覆蓋的範圍)不得多於所在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有蓋面積的一半。
  • 就以羣組方式安裝的系統,每個羣組的覆蓋面積(只計算屋宇內被覆蓋的範圍)不得多於 5 平方米,而每個羣組之間相距不得少於 1 米。

如果樓梯屋頂的太陽能板和太陽能棚是以連續覆蓋方式安裝,總覆蓋範圍不得多於村屋面積的一半。如果是與太陽能棚分離,不論是在樓梯頂或是用較矮的支架安裝,即當作另一組太陽能系統,結果令原本2.5米高佔一半天台的太陽能棚違反豁免。

在申請時,或許電力公司可能批出較高的售電額,但沒有要求業主要足數安裝才能售電,所以業主不要違法潛建,加裝超出法例容許的太陽能板。其實從中獲得最大利益是承判商,賣多一些太陽能板,賺多一些。這些不良手法,實是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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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農地可彈性發電?真的嗎!

前日(2021年7月28日)有評論員在經濟日報闡述香港太陽能發電的潛力,提出在農地發展太陽能發電,不少讀者都有懷疑其可行性。其實政府一早已經有此一著,城規會更於去年七月公布一套評審準則,理順以往在法律上含糊的地方,例如在農地、漁塘、露天倉庫等地方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的規劃要求和括免,有助業主和承判商依法進行太陽能光伏系統安裝。

圖片來源:Google Map

事實上,行內已經有很多公司主動聯絡地主,相討安裝太陽能發電,但成事的不多,未能安裝太陽能發電的原因有幾個:

1. 農地空間較大,可安裝較多太陽能板,但電網容量有限,未必可以獲得電力公司批准。

2. 農地通道較峽窄,不能容許重型車輌通過,令安裝成本增加。

3. 除了安裝太陽能板售電,農地可以有其他更有商業價值的用途。

基於以上原因,農地種電未能如村屋般普及。

相對農地,漁塘安裝太陽能板則較少人提及。漁塘種電或漁光互補在內地和台灣都非常普及,亦相當具規模,小編在台灣工作時亦有了解過。在台中、嘉義、台南一帶有很多漁塘,台灣政府亦容許地主在漁塘安裝太陽能板,相關政策吸引不同的投資者參與。

但台灣發展漁塘種電亦不是一帆風順,附近居民怕太陽能發電會有輻射,又怕雨水流過太陽能板會把重金屬、清潔劑毒素沖到漁塘污染漁獲,結隊去市政府、工地反對:

“「我們訴求是太陽能全數退出蘆竹溝!」蘆竹溝反對太陽能設置自救會長陳冠樺說,蘆竹溝9成都是養蚵為主,居民對太陽能有汙染疑慮,因為設置地點距離北門潟湖和村莊太近,要是有汙染恐對自然生態、居住環境造成嚴重影響。61線以西都是生態敏感區,包括有候鳥、水生生物,希望不要汙染這片淨土。”2020年11月3日台灣聯合報

另一方面,由於在台灣種電有利可圖,漁塘地主紛紛向太陽能公司出售或出租漁塘,漁塘價格亦倍升。

而因為受政策限制,太陽能公司在完成安裝太陽能板後須要維持漁塘運作,並要保證漁獲產量。通常太陽能公司會聘用原業主和從業員管埋太陽能板下的漁塘,這政策令漁塘地主和從業員更有保障,使地主更願意提供土地。

回看香港,絕少有漁塘種電,而且相關建築條例未能配合,如果政府能加強政策力度,相信要達至 4%由本地可再生能源發電也不是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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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署更新指南 釐清報稅更便民】

4月12日,機電工程署更新了2019年1月出版的「太陽能光伏系統安裝指南」,除了詳細列明有關在空置土地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的要求外,還更新了有關商業登記及報稅的要求,讓業主、立案法團和設備擁有人有法可依。另外屋宇署亦更新了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下的項目分類,加入了新要求,大家要留意。

有關商業登記及報稅的要求

透過參與「上網電價計劃」在住宅處所安裝太陽能系統的個人,可獲豁免在其報稅表申報收取的上網電價收入和獲豁免申請商業登記。

業主立案法團在屋苑安裝太陽能系統並參與「上網電價計劃」,必須就上網電價業務申請商業登記,以及在報稅表申報來自上網電價所得的收入。同時,根據《稅務條例》第 16I 條,環保裝置 (例如太陽能系統) 所招致的資本開支可扣除利得稅,有關資本開支可由分 5 年扣除改為最短可以全數在 1 年內扣除。

詳細條文如下:

  1.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 310 章) 及《稅務條例》(第 112 章) 的規定,參與「上網電價計劃」的人士 (包括個人、法團及合伙業務) 必須就上網電價業務申請商業登記,以及在報稅表申報來自上網電價所得的收入。為了簡化有關程序,以便利公眾參與,政府已修訂法例,讓透過參與「上網電價計劃」在住宅處所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的個人,在符合訂明的豁免條件下,獲豁免在其報稅表申報收取的上網電價收入和獲豁免申請商業登記。有關附屬法例,即《豁免得稅 (上網電價計劃) 令》及《2019 年商業登記(修訂)規例》,已經生效。《豁免利得稅(上網電價計劃)令》及《2019 年商業登記 (修訂) 規例》的摘要及法律條文載於 https://www.legco.gov.hk/yr19-20/chinese/subleg/brief/2019ln190_191_brf.pdf
  2. 概括而言,個人在其住宅處所 (不是在其他業務的運作過程中) 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並參與「上網電價計劃」,可獲豁免在其報稅表申報收取的上網電價收入,並無須就參與「上網電價計劃」申請商業登記。至於未能符合《豁免利得稅(上網電價計劃)令》及《2019年商業登記(修訂)規例》下所訂明的豁免條件的個人、任何法團或合作伙伴在業務的經營過程中參與「上網電價計劃」,或為了圖利而參與「上網電價計劃」,均須在報稅表上申報透過出售可再生能源系統所生產的電力予電力公司而收取的上網電價,並就上網電價業務申請商業登記。
  3. 為鼓勵工商界使用環保設施,自 2008/09 課稅年度起,根據《稅務條例》第 16I 條,環保裝置所招致的資本開支可扣除利得稅。正如《2018-19 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所述,政府已為企業購置合資格的建築物能源效益裝置和可再生能源系統所招致的資本開支提供更優惠的稅務安排,有關資本開支可由分 5 年扣除改為全數在 1 年內扣除。詳情可參閱政府於 2018 年 3 月 1 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803/01/P2018030100572.htm

資料來源:機電工程署 – 香港可再生能源網https://re.emsd.gov.hk/tc_chi/index.html

小型工程項目更新

屋宇署亦更新了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下的項目分類,當中有關安裝太陽能系統的項目,已由原來的 1.19 和 3.15,更改為 1.50 和 3.50。而當中要乎合比較簡單的小型工程項目 3.50 要求,太陽能系統設備不能安裝在非開放屋頂上。非開放屋頂指屋頂並非擬供人佔用及擬僅供進行保養或修葺工程的人員進入,例如水箱頂、電梯機房頂、沒有通道直達的屋頂等。如要安裝在這些地方,須按照小型工程項目 1.50 要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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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網悄改例 業主判頭唔濕滯】

2021年3月1日起,中電的「電網接駁技術要求」作出更新,所有上網電價申請個案必須具備乎合IEEE1547的電壓過高/過低保護功能和電壓穿越能力。但是在一些網絡文章討論,逆變器生產商仍未能提供乎合最新版本IEEE1547要求的逆變器。面對中電的新要求,一眾業主、承判商應該何去何從!經小編再三查證,原來大家都可以放心,要乎合這個改變並非難事。

資料內源:中電網站

IEEE1547.1:2020標準是甚麼?

2020年美國電氣和電子工程師協會 (IEEE) 發佈了對並網逆變器的最新要求IEEE 1547.1-2020《用於將分散式能源與電力系統和相關介面互連的設備的IEEE標準一致性測試程式》:在將分散式能源 (如太陽能、儲能、風能) 連接到電網時,逆變器必須具備「互聯」的功能,即「智慧逆變器」可以在其位置“查看”有關電網的資訊 (即電壓和頻率),並且能夠以有助於維持電網穩定性的方式自動做出回應。這項要求可以令分佈式能源成為新一代智能電網的一員,並且確保電網能夠可靠運行。

由於新標準剛於去年5月才發表,逆變器生產商仍在努力進行相對應的產品開發,截至本年一月底,仍未有生產商的逆變器完成合規測試,所以市場上仍然未有相對應的產品出售。詳細介紹可參考國際能源網相關報導

中電要求的電壓過高/過低保護功能和電壓穿越能力

中電要求的「電壓過高/過低保護功能」和「電壓穿越能力」,雖然都是採用IEEE 1547,但是引用2018年版的要求。而中電在進行接網測試時,亦已經加入相關的測試項目,承判商需要即場示範。

資料內源:中電 – 小型可再生能源系統與電網接駁的技術設計指引

現時各大知名廠商的逆變器,只要在安裝設定時作相應設定,便能乎合相關要求,所以不用多付鈔。但是現在市場上的逆變器可謂五花八門,有不少不知名品牌。這些品牌雖然能順利發電,唯這些附加功能則未必會做足,所以業主在選購時,還是選擇主流品牌更為可靠。

為業界提供最新資訊

其實這次改例並非暗中進行,新要求會透過機電工程署定時安排的研討會,業界可以報名入場。會後,參加者可以即場向官員和電力公司職員當面查詢,直接溝通。作為納稅人,作為負責任的承判商,這些機會不要浪費﹗研討會日期詳情於機電工程署的網站上公佈,而研討會的內容亦會上載到網站,供公眾參考。上一次的電力規例研討會於2021年1月26日舉行,研討會的錄影和內容可在網站上觀看。

另外,機電署亦在本年2月26日出版「優良作業手冊-太陽能發電系統」的英文版,供太陽能系統擁有人、承判商、工程人員等參考,相信中文版將會在稍後推出。

財政預算案出籠 上網電價逃過一劫

沒有消息就是好消息,在上星期公布的財政預算案,文中沒有提及有關上網電價的內容,當然也沒有提及很多承判商口中所講的「減價」,所以仍未安選擇好承判商的業主還有時間慢慢揀。不過,除著可再生能源價格下降,世界各國削減向可再生能源的補貼,包括上網電價、行業資助等,所以長遠而言,上網電價下調仍是大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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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網電價的五大疑問】

2020年即將完結,小編統計本年有關上網電價的電郵查詢,再比對網上討論,歸納出五大疑問,今期同大家逐一解答。

邊一間承判商先可靠?

市面上承判商多如天上繁星,行頭內亦吸納很多新血,坦白講,小編團隊亦不能一口咬定那一間可靠。曾經有一間經驗充足手工良好的承判商,後來因為職員離職、錯誤決策,令到交貨遲誤、質量下降、價格上揚;但亦有新晉公司,為吸引客戶,價廉物美質優。

所以我們建議大家選擇時貨比三家,多問承判商一些問題,例如公司背景、項目經驗、最近項目,但最重要,在決定前問一問有經驗的朋友,當然我們團隊亦樂意協助業主評估。

我間屋天台裝唔裝得?

我們網站以往亦多次講解,如要詳細資料,可參考昔日文章,以下是簡單解說。香港大部份天台都可以安裝太陽能板,只是申請方法和豁免條款不同:

單相供電 – 亦可申請,但受供電容量所限,最高安裝不多於8kW的系統。

村屋 – 只要沒有潛建,可以在天台安裝2.5米高,覆蓋一半樓面面積的太陽能棚。

牌照屋 – 須按照牌照規定,向地政署,或/及須向屋宇署申請,但沒有面積限制。

一般樓宇 – 可按照屋宇署小型工程程序申請,太陽能系統最高1.5米高,沒有面積限制。

農業結構 (如溫室) – 須先向地政署和漁護署申請。

倉庫、地盤寫字樓 – 按照建築時的批文向相關部門申請。

學校 – 視乎學校物業業權,如屬私人物業,可與其他私人物業一樣,按屋宇署程序申請。但香港大部份學校物業是由建築署興建,學校只有使用權,在決定安裝前,須先向建築署申報。但不論業權誰屬,在參與上網電價計劃時,都需要跟從教育局指引。

整好曬掛唔到錶點算?

工程完成但未能掛錶原因有好多,暫時好多情況都是因為疫情,電力公司安排員工在家工作,需較長時間審核申請,但是一般會在完成工程後三個月內安排。

另一個情況是承判商呈交完工報告時有遺漏或錯誤,有些極端情況是承判商在施工時出現失誤,令系統不能乎合接網要求。這些情況,輕則須重做,延誤掛錶,重則無法接網。就這些情況,業主在委聘承判商時應要求承判商完工後向電力公司呈交「可再生能源發電系統操作程序」和「測試及校驗報告」時必須同時電郵給你,而且要求要在你收到電郵後才繳款。這安排確保你可以得知承判商和電力公司的進度,而即使爛尾,亦可以將電郵紀錄和文件轉交接手的承判商跟進。

若果已經出現延誤,建議先約見承判商,要求解釋和跟進方案。若無發聯絡或諸多推搪,建議業主向消費者委員會尋求協助。以下的消費者委員會連結亦介紹有關裝修工程要注意的事項:https://www.consumer.org.hk/ws_chi/choice/463_12

個系統係咪正常發電?

太陽能發電是與日照有直接關係,想要知道太陽能系統是否正常發電,只要比對香港天文台數據,用不同月份做比較。除了因為二月日數較少,一般每月發電量偏差大約+/-5%至7%,如果兩個月結算一次,一般發電量偏差大約+/-3%至5%。

每月發電量可以從電力公司的電費單得知,如果有電力公司的網上戶口,亦可從網站內查核。當然,受著極端天氣影響,暴雨或乾旱情況加劇,或許發電量會有較大偏差,但整體上如果偏差超過10%,或係發電量係持續半年每月都以3%以上減少,請立即聯絡承判商跟進或找專業人員提供協助查找問題。

上網電價會唔會減價?

政府每年都會同電力公司檢討上網電價,而已經簽成了的上網電價,電價在合約期內(即至2033年底) 是不會改變的。未來檢討只會影響新簽訂的上網電價合約。

但按照世界市場趨勢,隨著太陽能設備價格下調,各國正在減少對上網電價的補助,不少國家己經推行平電價上網,即購買太陽能的價錢等同一般電費,如果以現時香港一般村屋太陽能工程費用計算,最少要16年才能回本。

不過以目前情況,香港仍然未有條件下調至平電價上網,但未來上網電價仍有下調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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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20年施政報告看可再生能源的前景】

特首於上週三(2020年11月25日)宣讀2020年施政報告,在第124項至129項講述有關「環境及自然保育」,提出「環保藍圖」、「邁向碳中和」、「廢物管理」的三個課題。這對香港可再生能源的前景,特別是大家關心的上網電價,會否有影響?我們團隊細閱施政報告和參考主要官員解說後,對香港可再生能源,特別是市民參與的上網電價計劃的前景不感樂觀。

行政長官 2020年施政報告

環保藍圖–發展可再生能源?

「124.  近三年間,香港在改善空氣質素、保育生態、發展可再生能源和節能減碳,以及建設轉廢為材及污水處理基建等多方面,取得良好進展。環境局正透過不同環保新措施,如資助現有私人屋苑停車場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擴展全港18區回收網絡,以及推出「低碳綠色科研基金」等,支持「綠色復甦」,這不單可持續改善本地環境質素,同時還可創造綠色就業及經濟機遇,預計這些措施共可帶來數以千計的職位。未來一年,環境局計劃推出廢物管理長遠策略藍圖、本港首份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等,為停售傳統燃油私家車籌劃目標及更新《香港清新空氣藍圖》。」

在環保藍圖中,很明顯沒有提及可再生能源發展,例如便民的放寛安裝太陽能板的要求或簡化申請程序等,更沒有為可再生能源發展作人力規劃或對現有行業操守作出規管。唯一可慶幸是沒有提及檢討上網電價,這令業界和我們一班仍在考慮安裝太陽能的業主暫時鬆一口氣。

邁向碳中和 – 著重科研

「127. 我們會研究各種減碳方法,包括探索不同零碳能源和減碳技術、提高新建和現有建築物的能源效益、推動零碳車輛和綠色運輸,以及興建具規模轉廢為能設施等。為緩減實現碳中和的成本,我們需要透過更嚴格的能源效益標準等方法來減省能源需求,並且推動社會各界全力配合,實行低碳生活和經濟轉型。我們亦會發展綠色金融以增加有助減碳的投資,建構低碳和更具氣候變化抵禦力的經濟體系,以及加強公眾教育和宣傳等。我誠邀各界同心協力,攜手推動香港低碳轉型,朝着2050年碳中和的目標邁進。」

在邁向碳中和,政府的策略是「開源節流」,開托新的產電、產熱、產動能的方法;節約能源需求,減少浪費,實行低碳生活。而就可再生能源發展,或許「探索不同零碳能源和減碳技術」有些微關係,但對普羅市民的直接參與的上網電價計劃,似乎是風馬牛。

而廢物管理的課題,當然不會涉及上網電價計劃。環境局局長黄錦星於11月27日闡述施政報告中其政策範疇的相關措施,除了報告上網電價計劃的成績外,新猷欠奉。總括而言,施政報告就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章節不多,主要方針是傾向電動車普及化和投資大型機建及科技,並無對市民參與、人才發展規劃、行業操守等著墨,這對香港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毫無建樹!

電動車普及化在香港能帶來更清新空氣?

施政報告列出在2021年推出本港首份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及為停售傳統燃油私家車籌劃目標,很多人會認為是帶來更清新空氣的重要一步,但小編要在此奠重警告:如果香港沒有更潔淨的電力,電動車整個生命週期的淨排放量比傳統燃油汽車的更高!

根據2020年3月23日由荷蘭拉德伯德大學(Radboud University)、英國劍橋大學(University of Cambridge)、埃克塞特大學(University of Exeter)及澳門大學(University of Macao)的研究人員在《自然可持續發展》(Nature Sustainability) 期刊上發表有關電動車碳排放的最新研究報告 Net Emission Reductions from Electric Cars and Heat Pumps in 59 World Regions Over Time,他們透過生命週期評估電動車整個生命週期的淨排放量,與傳統燃油汽車作對比,指出電動車的淨排放量能否比傳統燃油汽車少是會受不同國家或地區的發電方式影響。文中分析了59個國家和地區的數據,其中包括在可再生能源發電發展較好的國家,例如法國(2018年發電的碳強度為每度電0.047公斤)和英國(2018年發電的碳強度為每度電0.2773公斤),電動車的淨排放量分別比傳統燃油汽車的少70%和30%,即使用電動車比傳統燃油汽車更潔淨。

小編用香港2018年發電的碳強度數據(每度電0.5943公斤)按照文章方式計算,結果得出電動車的淨排放量比傳統燃油汽車的多25%!如果要令電動車的淨排放量比傳統燃油汽車的少,香港發電的碳強度必須降至每度電0.445公斤以下。

所以要帶來更清新空氣,發展可再生能源發電,降低發電的碳強度是必須和迫切的。香港可再生作為民間的推動者和一班同路人還要加把勁,令可再生能源應用在香港普及,齊心建立更宜居的末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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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僭建都可裝太陽能? 呃鬼食豆腐咩!】

經常有業主和承建商向我們查詢,若果在安裝太陽能系統的樓面或平台有僭建,是否可以直接安裝太陽能系統參加上網電價計劃,我們會毫不猶豫回答:「不可以!」。

不論新界村屋或者其他私人樓宇,若在安裝太陽能系統的樓面或平台有僭建,即使是已經向屋宇署登記的僭建,必須先將僭建清拆及向屋宇署註銷僭建紀錄,否則不能開展安裝太陽能系統工程。業主能透過「百樓圖網」查閱私人樓宇經批准圖則及小型工程完工紀錄及訂購副本,以核對是否有僭建。

即使有承建商願意以身犯險,在有僭建的樓面或平台安裝太陽能系統,在申請把系統接駁至電網,便須根據《電力條例》向機電工程署註冊其發電設施。因此,市民如希望參與「上網電價計劃」,須向機電署註冊有關系統。註冊後,政府便有該系統相關紀錄。而地政總署、屋宇署、消防署亦會進行巡查,如發現有懷疑僭建,會交由屋宇署處理執法,業主、負責工程的承建商與及建築專業人士會被起訴。

僭建物上安裝的太陽能系統,即使乎合安全標準,亦會視作僭建!

如何清拆僭建

如果業主打算先清拆僭建再安裝太陽能系統,應委聘建築專業人士及/或承建商提供意見並進行拆卸工程。符合小型工程項目描述的拆卸工程,可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進行。

如果業主在清拆僭建時有財務需要,可向政府申請「樓宇安全貸款」,貸款計劃可為業主提供低息或免息貸款,貸款額上限為港幣 100 萬,貸款可用作進行清拆違例建築 物及違例天台搭建物。而業主為年滿 60 歲長者並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可以申請市區重建局的「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現時每個津貼申請上限為港幣 80,000 元。

進行違例建築工程屬嚴重罪行

根據《建築物條例》,進行違例建築工程屬嚴重罪行,可被刑事檢控

除小型工程外,任何人未事先得到建築物事務監督的批准及同意而進行建築工程,包括清拆工程 ,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港幣 400,000 元及監禁 2 年,並按獲法庭信納該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罰款港幣 20,000 元。

任何人在安排展開或安排進行小型工程時,如明知而沒有按規例規定就該小型工程委任所須的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或訂明註冊承建商,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第 6 級罰款 (目前為港幣 100,000 元)。

根據《建築物條例》註冊的承建商若干犯《建築物條例》的罪行法庭定罪,有關承建商更可被紀律處分。

處理清拆命令

未有跟從合法程序安裝的太陽能系統,屋宇署會根據現行的執法政策/監管制度/強制計劃,向相關人士發出法定清拆違例建築工程的命令,著令業主在指定期限內清拆有關僭建物,或糾正有關違例情況,並可將命令在土地註冊處登記於有關物業業權記錄上。物業如有按揭,有關的財務機構亦可能會獲得通知。

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法定清拆令,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港幣 200,000 元及監禁 1 年,以及按獲法庭信納該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罰款港幣 20,000 元。

如無合理辯解而阻礙業主立案法團進行遵從屋宇署發出之命令,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第 3 級罰款 (目前為港幣 10,000 元) 及監禁 6 個月。

屋宇署亦可安排其委聘的顧問公司和承建商進行所需的檢驗、勘測或工程,然後向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收回檢驗、勘測或工程的費用和監督費,以及徵收不超過有關費用20%的附加費。

可以在已登記寮屋安裝太陽能系統嗎?

寮屋是指根據寮屋管制政策政府於 1982 年登記位處政府土地及已批租農地上的違例構築物,這些寮屋即使已經登記,仍屬非法但獲暫准存在,直至政府需要收回及清理有關土地作工務工程或發展用途,有關寮屋便需要清拆,而已登記寮屋的佔用人可根據當時適用的清拆及安置政策獲得補償或安置。

寮屋管制登記記錄了寮屋的位置、尺寸 (即長度、闊度、高度)、建築物料及用途 (寮屋管制登記記錄)。根據寮屋管制政策,已登記寮屋不許擴建、新建、加建、改變用途或改用與寮屋管制登記記錄不符的物料,違規者的記錄會從寮屋管制登記記錄中取消。至於在寮屋安裝太陽能系統是否違規,須視乎有關設施是否構成擴建相關寮屋構築物 (例如增加層數,或將構築物料由臨時改為永久性物料) ,因此不能一概而論。

一般而言,如果安裝的太陽能系統並不構成擴建,當局不會採取執法行動。不過,如果安裝的系統構成擴建、新建、加建、改變用途或改用與 1982 年寮屋登記記錄不符的物料,一經發現,當局會對有關已登記寮屋採取執法行動,如證實違規,有關的已登記寮屋會喪失登記資格,寮屋管制登記記錄亦會被取消。

如果業主想了解更多有關處理僭建的資料,可以瀏覽屋宇署網 – www.bd.gov.hk

資料來源

屋宇署 機電工程署 市區重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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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解上網電價承辦商最新招數 】(上)

香港疫症當前,各行各業生意不景,太陽能業界亦受到影響。相信大家都留意到最近好多太陽能承辦商的網上、電台以至電視廣告,有些用平價招徠,有些介紹產品特質作推銷,有意安裝太陽能系統的業主應如何取捨呢?小編用兩期為大家講解一下,今期先講價。

「12萬8」同「10萬」信唔信得過?

世界市場上太陽能設備價格不斷下降,安裝太陽能系統的價錢實在有下調空間。工程價錢視乎用料同設計,但不論價錢如何,最重要係業主付款後全部辦妥,成功合法收取售電收益,而且不會有其他附加費用。不過點樣才叫全部辦妥,大家可以參考以下清單。

以一間標準七百呎村屋為例,承辦商應提供:

以上只是基本「套餐」,如果欠缺任何一項,大家應向承辦商查詢及要求報價,以免超出預算。大家特別要留意,有些不負責任的承辦商不向機電工程署及地政處呈交文件,或只「做樣」填寫交給業主。

為補救這種情況,建議要求承辦商在完成掛錶後收取最後一期付款前,必須完成呈交WR1/WR1A及安全證明書文件和註冊發電設施。因為完成註冊發電設施程序,電機工程署會簽發證書,業主要張貼在太陽能設施位置。如果承辦商拒絶安排,亦應要求他們出示呈交證明。政府各部門接取文件時可要求政府部門簽收,簽收證明要有政府部門的蓋印及簽收日期。如果承辦商諸多推搪,大家可以想像當中一定有問題。

零首期 – 「分期」與「分成」有乜分別?

有承辦商推出零首期的「分期」或「分成」計劃,因為不須要付出一份一毫,很多業主有興趣採用,但簽約前要理解當中分別。

「分期」計劃,按字面意思是分期攤還工程費用,業主要留意是分期還款金額和承辦商是否保證還款期內每期售電收益,因為如果發電量不足或出現故障未能即時恢復,業主仍要按時攤還。而且當業主參與這類計劃,因為太陽能系統在接網後的擁有權歸業主,如果系統有任何損壞導致第三方有損失,例如因為強風吹掉太陽能板,業主就如一次過付款購買系統的一樣要負責賠償。萬一提供分期的承辦商倒閉,承辦商的債權人有權按照合約條文終止分期計劃及要求還款。

「分期」計劃有另一種做法,是利用財務機構提供分期。我們去年曾就這種安排作出警告,這種安排會容易做成陷阱,因為是由財務機構提供分期,即使承辦商未能完工或貨不對版,業主仍要向財務機構還款,分分鐘賠了夫人又折兵。

至於「分成」計劃,業主同樣是零成本,只須提供天台安裝設施。雖然業主售電收益較全資或分期計劃少,但承辦商不單提供安裝,亦包括合約期內的營運保養。假若系統故障,因為會影響承辦商收益,承辦商處理會比較積極。而當系統有任何損壞導致第三方有損失,因為承辦商是系統擁有人,必須承擔責任。不過業主亦要留意,承辦商亦會要求業主協助保障系統良好運作 (例如當出現異常時通知承辦商、不可扞擾系統運作等),及守法使用 (例如不會進行圍封潛建、不可改裝支架等),一般這些條款的目的是保障承辦商合法售電,業主只要了解清楚亦可放心接納。

總括而然,不論採用任何方案,大家在簽約前先了解清楚條文,必要時找其他人協助提供意見,不要怕煩瑣。下期小編會繼續拆解不同產品特質的利幣,希望大家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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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貼示:購買環保裝置扣減利得稅】

小編最近收到報稅單,先醒起上年未有提醒讀者:「購買環保裝置可以扣減利得稅﹗」就小編失職在此致歉🙇🏻‍♂️

按照稅務局有關填報公司利得稅資料,購買環保裝置,主要是再生能源裝置,包括太陽能光伏裝置、風力發電裝置、廢物轉化能源裝置等,由 2018/19 課稅年度起,這類開支可在招致該開支的評稅基期內整筆扣除(在2018/19 課稅年度前分五個課稅年度扣除)[包括於 2018/19 課稅年度尚未扣除(而可於該年度獲全數扣除)的任何環保裝置開支的部分]。

在報稅時,可填寫在第10部 稅項資料中,第10.14項填寫開支金額。詳細安排,請向協助填報 貴公司利得稅的專業人仕查詢。

相關扣除安排資料如下:

https://www.ird.gov.hk/chi/tax/bus_pft.htm#a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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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類型要認知 無辜犯法變憾事】

最近收到幾個有關物業種類的查詢,詢問能否安裝太陽能發電。其實任何物業種類,除非受土地契約所限,否則都可以安裝太陽能發電,只是審批方法有分別。今篇將會為大家講解三類常見的鄉郊住宅物業:村屋、紅字屋、牌照屋,安裝太陽能發電的要求。

首先,大家要了解,單從物業外觀是不能分辨樓宇種類,業主如果不清楚樓宇種類,可向地政總署或分區地政處查詢。

村屋 – 新界豁免管制屋宇

嚴格來說,村屋這詞不能歸類為指定一種樓宇,但一般人會理解為三層高700呎的小型屋宇。這種屋宇是按照「新界豁免管制屋宇」興建,根據《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獲得豁免。業主可以安裝合乎條例中「小型環保和適意設施」規格的太陽能系統,完成安裝後由認可人士(根據《建築物條例》註冊) 進行檢查、簽署及呈交「安全證明書」予地政總署。

紅字屋 – 寮屋

紅字屋是指在現行法例上界定為寮屋的構築物,修葺是要按照地政總署「已登記寮屋的寮屋管制政策」進行。相關修葺須要取得有關寮屋管制辦事處的批准,以及經修葺寮屋的位置、尺寸、建築物料及用途與寮屋管制登記記錄相同。若該寮屋位於已批租的農地上,更要取得註冊業權人同意。

牌照屋

牌照屋分為兩類,一類是指在1970年代中期之前,政府發出政府土地牌照,以供持牌人於政府土地上建造住用及非住用構築物,此後地政總署再沒有發出新的政府土地牌照。如果需要修葺,需要根據牌照上所列明的程序申請,不能套用《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去處理。

另一類是地政總署就私人農地發出的建屋牌照,如物業是按牌照條文,根據新界小型屋宇政策興建的「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亦可如上文根據《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獲得豁免,業主可以安裝合乎條例中「小型環保和適意設施」規格的太陽能系統。

總括而言,香港絕大部份建築都受建築物條例規管和地契條文所規限,如要進行任何工程,最可靠是直接向地政總署或分區地政處查詢,署方會按照實制情怳告之相關建築物條例及其他法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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