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零碳電力不是萬靈丹】

香港能源轉型須守三防線

海上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兩電新燃氣機組和未來將軍澳接電站,應是互補而非互相取代

香港的能源轉型,正進入一個比「煤轉氣」更複雜的階段。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近日表示,政府正與兩電及內地企業研究以將軍澳第132區為接點,輸入更多零碳電力。擴大零碳電力輸入方向合理,但除了減碳比例和供應增幅,價格機制、本地後備安排及基建風險亦須同步交代。方案不宜簡化為「內地綠電較便宜」,也不能假設有了海底電纜便可減少本地發電設施。真正需要處理的,是香港如何在減碳之餘,維持可靠供電、可承受的電價和足夠的系統韌性,避免以一種新的依賴取代舊有風險。

減碳方向正確 政策交代仍待細談

香港沒有自產煤、石油和天然氣,能源安全從來不是「自給自足」,而是能否妥善組合不同來源、不同技術和不同風險。政府資料顯示,2025年的發電燃料組合中,天然氣佔55%,核能和可再生能源佔28%,煤佔17%。這個比例反映香港已大幅減少燃煤發電,卻同時把更多風險轉移至進口天然氣、跨境核電和其他外來能源。

政府的下一步,是進一步提高零碳能源比重。連接大亞灣核電站和南方電網的清潔能源輸電系統強化工程,已於2026年3月完成,零碳能源佔比可逐步提升至約35%。當局又在將軍澳第132區預留土地興建策略性電力設施,目標是在2035年把零碳能源比例提高至約60%至70%。這不只是環保政策,也是為數據中心、算力中心和其他新增用電需求預先部署。

接收站與新機組 買的是保障而非廉價能源

然而,在討論未來之前,必須先看清近年兩項已投產基建的角色。2023年投入運作的海上液化天然氣接收站,讓中電和港燈可經海運直接從全球市場採購液化天然氣,再分別輸送至龍鼓灘及南丫發電廠。它的最大價值,不是多發一度電,而是為香港增加一個燃料入口。當個別管道、氣源或地區供應出現問題,兩電仍可尋找替代貨源,供應鏈不致完全押在單一路徑之上。

接收站亦有助兩電共同採購、簽訂長期合約和提高議價能力,但這不代表天然氣會從此變得便宜。液化天然氣價格仍受地緣政治、航運、天氣、液化產能和美元匯率影響。接收站能做的,是提升燃料採購的彈性和價格管理能力,而不是把國際燃料價格鎖定在低位。

另一方面,中電龍鼓灘D2機組及港燈南丫L12機組,處理的是另一個問題,即如何把天然氣更有效率、更可靠地轉化為電力。D2於2024年4月投入運作,容量600兆瓦,聯合循環效率約60%。L12於同年3月底投產,容量380兆瓦,效率超過58%。新機組以較少燃料生產同等電量,也能在用電高峰、其他機組停運或輸入電力下降時靈活調節發電。

跨境零碳電力可取 但不能取代本地發電

換言之,海上接收站解決「氣從哪裏來」,新燃氣機組則解決「如何把氣有效地變成電」。前者擴闊燃料來源,後者提供本地、可調度的發電能力。兩者合起來,才構成香港現階段供電的第一、第二道防線。

將軍澳第132區接電站,則可能成為第三道防線。若香港能透過新的跨境輸電設施,購入核電、水電、風電和太陽能等零碳電力,便可減少國際煤炭和天然氣價格波動帶來的影響,也可借助內地規模更大、地域更廣、技術更多元的電力系統。從減碳角度看,增加零碳電力輸入具有實際需要。從經濟角度看,長期購電和輸電合約亦可能比現貨燃料採購更具可預測性。

不過,「零碳」不等於「免費」,「輸入」也不等於「沒有風險」。市民最終承擔的,不只是上游發電成本,還包括跨境輸電、海底電纜、接電站、本地電網升級、融資,以及維持本地後備能力的成本。政府和兩電目前尚未公布購電價格、輸電費、資產所有權和成本分攤方式。在核心資料尚未完備之前,現階段仍難判斷方案對電費的實際影響。政府在推進政策的同時,亦宜及早交代成本和責任分配,讓社會在充分掌握資料的基礎上討論方案。

一組海底電纜連接兩地 也可能集中多重風險

更重要的是,海底電纜本身也是關鍵基建。船錨、捕魚作業、海床移動、極端天氣或施工均可能造成損壞,而海底維修往往需時。若大量電力集中經將軍澳一個登岸點輸入,接電站、登岸位置或相連輸電走廊便可能成為共同失效點。所謂多種零碳能源,也不一定等於多個獨立供應來源。若不同電源最終共用同一組主幹線,風險仍然高度集中。

這亦說明,本地燃氣機組不宜過早退場。當跨境供應中斷、區域用電緊張,或風電和太陽能輸出突然下降時,本地可快速調度的機組仍須及時補位。香港可以逐步減少燃氣發電量,但在建立足夠的系統冗餘、儲能和需求管理能力之前,仍須保留適當的後備容量。否則,即使帳面上的低碳比例提高,系統韌性也可能受到影響。

技術問題可以解決 制度含糊才最危險

跨境輸電亦會令電網管理更複雜。中電和港燈現時各自營運電網,大型外來電源接入後,涉及保護設定、頻率與電壓控制、事故責任、跨網結算和備用安排。若供應包含較多風電和太陽能,短期波動更需要儲能、需求管理或燃氣機組平衡。這些技術問題不及「60%至70%零碳能源」般容易成為新聞標題,卻直接決定供電是否可靠。

此外,工程的財務和監管安排同樣需要清晰。填海、海底電纜、接電站和電網升級均涉及龐大資本開支。若工程超支、需求預測偏高,或資產回報機制設計不當,用戶可能既要支付新基建成本,也要繼續承擔本地後備機組的費用。在現行《管制計劃協議》下,電力公司可就固定資產取得准許回報。因此,政府除了促成基建,也須做好監管和把關工作。哪些新資產可納入回報基礎、工程超支由誰承擔,以及購電合約如何接受獨立審核,均宜在動工前作出清楚交代,並在保障商業敏感資料與公眾監察之間取得平衡。

「潔淨能源」也不代表相關工程沒有環境代價。海底電纜鋪設、填海和接電設施可能影響海床生態、漁業及航道,施工期間亦會帶來噪音、泥沙和景觀問題。即使運作階段的碳排放較低,整個項目仍須進行全生命周期評估,並妥善安排海洋復修和持份者參與,才能建立政策公信力。

三軌並行要防容量過剩 更要正視機組使用率下降

三道防線同時存在,固然可提高供電韌性,卻也帶來另一個較少被討論的問題。若未來用電增長低於預期,而跨境零碳電力、本地燃氣機組及液化天然氣供應能力均按高需求情景擴建,香港便可能出現發電及輸電容量過剩。電力系統保留一定備用容量本屬必要,不能把所有未被使用的機組一概視為浪費。但若備用水平長期遠高於合理需要,市民便可能同時承擔海底電纜、接電站、燃氣機組及燃料基建的固定成本。

最可能受到影響的,是使用率逐步下降的本地燃氣機組。跨境零碳電力通常具有較低的邊際燃料成本,也可能按長期合約優先輸入。燃氣機組因而由日常主力發電,轉為只在用電高峰、輸入中斷或可再生能源波動時啟動。這種角色雖仍有重要系統價值,但機組運行時數減少,會令固定成本分攤至較少的發電量之上,維修團隊、零件供應及操作熟練度亦較難維持。液化天然氣接收站若吞吐量下降,同樣可能面對單位使用成本上升,以及長期採購量與實際需求不匹配的問題。

因此,三軌並行較適合理解為三套系統按需要分工,而不是同步擴張。跨境零碳電力可承擔較穩定的日常供應,高效率燃氣機組則提供調峰和事故後備,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則維持燃料來源多元。政府可按不同的用電增長情景制訂容量規劃,設定合適的備用水平,分階段落實投資,並定期檢視新增容量是否仍有實際需要。若燃氣機組日後主要提供備用服務,其成本回收機制亦可考慮由單純按發電量計算,逐步加入透明的容量或可靠度補償,以維持後備機組的營運能力。整體而言,三軌並行能否發揮作用,將取決於各項設施能否清楚分工,並在成本、容量與供電可靠性之間取得平衡。

完善資料披露與後備安排 有助凝聚社會共識

由此可見,政策重點未必在本地發電與輸入電力之間作單一選擇,而在於讓三道防線在合適容量和清晰分工下互相補足。海上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提供燃料多元化,D2和L12等高效率燃氣機組維持本地可調度能力,跨境零碳電力則有助降低化石燃料依賴。若任何一環的規模與實際需求未能配合,均可能增加系統成本或形成新的供應風險。

具體而言,政府可把項目分為三個執行階段。第一,在啟動招標前公布能源轉型路線圖和需求預測,列出高、中、低三種用電增長情景,並為輸入電力比例、本地最低備用容量、海底電纜可用率和事故復電時間設定量化指標。同時,政府亦應交代電力來源及可核證的零碳屬性、購電價格公式與合約年期,以及2033年後兩電的規管、資產回報和跨網結算安排。第二,在批出主要工程合約前,由政府、兩電和獨立電力系統專家完成成本效益分析與事故壓力測試,公開測試摘要,並在合約中列明工程超支、延誤、供應中斷和價格波動的責任分配。若需求預測或造價偏離既定門檻,下一階段投資便須重新審批。第三,在工程和營運期設立公開監察機制,每半年公布工程進度、最新預算、採購價格區間、系統備用率、電纜故障情況和機組使用率,並每三年檢討輸入容量、本地後備水平及燃氣機組補償機制。透過明確的時間表、量化指標、分段審批和定期披露,政府既可及早調整投資規模,也能讓公眾根據具體資料評估項目的成本、風險和成效。

能源安全並非單純追求最低電價,而是要確保任何一種供應出現問題時,其他選項仍能及時補上。將軍澳接電站可成為香港減碳的重要一步,但在增加輸入電力的同時,仍須維持本地後備能力,加強成本監督,並清楚界定各方責任。政策成效不只取決於輸入多少零碳電力,也取決於香港能否以合理成本保留足夠後備、分散供應路線、提高合約透明度,並為極端情景做好準備。跨境潔淨能源值得推進,但較穩妥的原則,是把它視為增加一項選擇,而不是集中依賴單一通道。政府若能在項目推進期間同步交代價格、冗餘設計和問責機制,將更有利於社會客觀評估方案的環境效益、供電價值與長期成本。

重點總結

減碳可以借助海底電纜,能源安全卻不能只依賴一組通道。香港需要的,不是以輸入電力取代本地發電,而是讓海上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新燃氣機組和跨境零碳電力各有分工、互為後備。零碳比例固然重要,成本透明、後備充足和風險分散同樣不可或缺。能源轉型的底線很清楚:電力可以更低碳,供應必須保持可靠,成本也應清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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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幣與 ESG 綠色金融】

近年,穩定幣與區塊鏈技術迅速發展,環境、社會及管治 (ESG) 與綠色金融亦成為全球資本市場的重要方向。穩定幣本身並非 ESG 產品,但若在合適的監管、技術和披露安排下用作數碼支付及結算工具,便可支援綠色金融交易,並有望提升跨境結算效率、資金流向透明度及市場運作效率。

穩定幣與 ESG 的基本定位

穩定幣是一種旨在與特定資產 (通常是法定貨幣) 維持相對穩定價值的數碼資產,主要可用於支付、轉帳及結算。香港的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已經生效,而非仍在規劃階段。《穩定幣條例》於 2025 年 8 月 1 日實施。在香港經營受規管的法幣穩定幣發行業務,須取得牌照。

ESG 則是一套評估企業或投資在環境 (Environmental) 、社會 (Social) 及管治 (Governance) 三方面的表述框架。因此,穩定幣不會單憑其數碼形式而具備 ESG 屬性,兩者關係主要在於穩定幣能否在妥善監管下成為支援可持續金融的支付與結算基礎設施。

綠色債券代幣化

近年,政府及金融機構積極探索以分布式分類帳技術發行和管理綠色債券。代幣化可把債券的發行、交收、利息支付及贖回等流程數碼化,並把相關紀錄保存在共享平台上,從而減少重複處理、提升資料一致性和透明度。

穩定幣可望成為其中一種支付工具,但實際交易亦可採用商業銀行貨幣、代幣化存款或代幣化央行貨幣,視乎平台設計及監管要求而定。若再配合可靠的項目數據、第三方驗證及清晰披露,投資者便較容易追蹤募集資金的用途和環境成效,從而降低「漂綠」 (greenwashing) 風險。

跨境綠色融資

不少氣候及能源轉型項目位於新興市場,往往涉及不同貨幣、銀行和司法管轄區。受監管的穩定幣若獲交易各方及相關地區接受,可縮短部分跨境支付和結算流程,並降低中介成本,使資金更有效率地流向綠色項目。不過,實際效益仍取決於外匯安排、反洗錢要求、技術互通性、資產儲備及各地監管規則。

ESG 角度下的挑戰

穩定幣及其底層技術仍涉及多項 ESG 風險。某些區塊鏈的能源消耗較高;發行人亦須妥善處理儲備資產、贖回安排、網絡安全、反洗錢、客戶保障及資訊披露等問題。此外,區塊鏈上的資料並不會自動保證真實,若輸入資料欠準確,即使紀錄不可竄改,也可能造成誤導。因此,發行人和平台營運者必須建立清晰的治理架構、獨立核證與風險管理制度,才能符合 ESG 的實質要求。

香港的發展機遇

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的《Hong Kong Sustainable Debt Market Briefing 2024》,2024 年在香港安排的國際綠色、社會責任、可持續發展及可持續發展掛鈎債券 (GSSS+ 債券) 發行額為 431 億美元,按年增加 43.2%,佔亞洲國際可持續債券市場約 45%。其中,綠色及可持續發展債券合計佔 87%,社會責任債券佔 12%,可持續發展掛鈎債券佔 1%。上述數字顯示,香港在亞洲可持續債券安排市場具重要地位。

世界銀行《2026 年碳定價發展現狀與未來趨勢》指出,全球已有 87 項直接碳定價政策,覆蓋約 29% 的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政策在 2025 年為公共財政帶來超過 1,070 億美元收入。報告亦指出,2026 年全球平均碳價接近每噸二氧化碳當量 21 美元,而碳信用簽發量在 2024 至 2025 年間增加 8%。這些趨勢反映碳市場規模持續擴大,也凸顯可靠數據、透明披露和有效監管的重要性。

香港正同步推動綠色和可持續金融、數碼資產及債券代幣化。碳信用亦可在符合相關標準和監管要求的前提下進行代幣化,讓市場參與者在數碼平台上交易和結算。這類安排有望改善市場流動性、降低處理成本及加強資料透明度,但仍須處理碳信用質素、重複計算、跨平台互通和投資者保障等問題。長遠而言,香港可探索建立由受監管數碼貨幣、代幣化綠色債券及鏈上 ESG 披露共同組成的金融生態系統。

結論

穩定幣本身並非 ESG 產品,但在監管完善、儲備透明及技術可靠的前提下,可成為綠色金融的支援工具。它在支付、結算、資金追蹤及資產代幣化方面的應用,有望提高市場效率和透明度。然而,這些效益並非自動產生,仍須解決能源使用、資料質素、合規治理及金融穩定等問題。對香港而言,穩定幣與代幣化綠色債券的結合具有發展潛力,但應以審慎監管、可信披露及實際環境成效為基礎,避免把技術創新本身等同於可持續發展成果。

市民在作出投資決定前,應先查閱可靠的公開資料,充分了解產品特點、潛在回報及相關風險,切勿輕信所謂「內幕消息」或未經證實的投資建議。投資產品即使冠以「穩定幣」、「ESG」或「綠色」等名稱,也不代表必然帶來高回報,更不等同獲得政府擔保。投資者亦應只使用持牌或受監管的平台,避免透過來源不明或不熟悉的渠道進行交易。任何投資均涉及風險,回報並無保證。投資時應審慎評估,在不確定是否適合自己時,切勿投資,持盈保泰。

參考文獻

  • 香港金融管理局: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
  • Explanatory Note on Licensing for Stablecoin Issuers,2025 年 7 月
  • Guideline on Supervision of Licensed Stablecoin Issuers,2025 年 8 月
  • HKSAR Government’s Inaugural Tokenised Green Bond Offering,2023 年 2 月 16 日
  • HKSAR Government’s Digital Green Bonds Offering,2024 年 2 月 7 日
  • HKSAR Government’s Third Digital Green Bonds Offering,2025 年 11 月 11 日
  • 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特區政府發售第四批數碼綠色債券〉,2026 年 9 月 29 日
  • 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Sustainable Debt Market Briefing 2024
  • 世界銀行: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26

作者:何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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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氣候納日常:香港市民三層自保方案

氣候變化並非遙遠的環保議題,而是正逐步改變香港人的居住、工作和出行風險。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AR6)指出,亞洲持續升溫,熱浪和季風區洪災風險上升。香港天文台的觀測亦顯示,極端降雨日趨頻密,酷熱日和熱夜增加,海平面持續上升。按天文台引用的IPCC情景推算,到了2100年,香港平均海平面在中等排放情景下,可能較1995至2014年的平均水平高0.37至0.82米。在極高排放情景下,升幅可達0.57至1.08米。這些數字屬長期情景推算,並非某一天的天氣預報,卻足以提醒我們,自保不能只靠臨時購買幾樽水,而要把風險管理納入日常生活。

氣候應對納日常:香港市民三層自保方案

生活安全:先找出日常生活中的薄弱環節

第一步是認清住所面對的風險。以下是部分低窪、沿岸或曾受水浸影響的住宅地區:大澳、鯉魚門、杏花邨、將軍澳南、東涌灣、三門仔新村、大埔舊墟汀角路及大埔墟廣福道一帶、馬鞍山渡頭灣村、西貢南圍及響鐘、屯門嘉和里、元朗中部(大井圍、橫洲、山貝村及元朗市中心)、元朗西北部(流浮山、上白泥、下白泥、坑口村及沙橋村)、吉澳漁民村,以及新界北部部分低窪鄉村,如打鼓嶺、坪輋、上水、粉嶺、沙頭角、八鄉、錦田、新田及牛潭尾。居於這些地區的市民,應預先了解大廈地庫、停車場、機房和升降機槽的防水安排。地下停車場尤其不容忽視。即使位於市區,若附近道路或屋苑排水設計欠佳,短時間暴雨也可能令雨水迅速湧入。一旦抽水泵、後備電源、水浸感應器或防洪閘故障,地下空間仍有被淹風險。居民和車主應向管理處查詢抽水及後備供電設施的檢查紀錄,以及暴雨期間的封場、移車與地面逃生安排。收到暴雨或水浸警告後,應及早把車輛移往較高位置,切勿在積水上升時進入地下停車場取車。鄰近斜坡的住戶要留意山泥傾瀉警告,並檢查牆身和地面有否出現新裂縫或滲水。颱風季前,可檢查窗框、冷氣機架、排水口和露台物件,清理渠道雜物,並把花盆、晾衣架等容易被風吹動的物件移入室內。家居保險或租約是否涵蓋水浸、風災和臨時住宿,也應逐項查清。

第二步是建立即使停電、停水或交通中斷,也能應付最初一段時間的基本能力。家中應按每人最少三天的需要,準備每日約三公升飲用水,即每人共約九公升。食物方面,應準備足夠三天、每日三餐的即食食品,即每人約九餐份量,可選擇罐頭、即飲湯、餅乾、能量棒、常溫奶及其他毋須煮食的食品。此外,應急包應備有常用藥、急救用品、後備電池、充電器、電筒、收音機、少量現金和重要文件副本,並按家庭成員需要加入嬰兒、長者或寵物用品。酷熱天氣下,孕婦、兒童、長者、病患者及體力活動較多的人士,應按需要增加飲用水和食物儲備。物資要定期檢查和輪換,不應等到災害臨近才搶購。面對酷熱,市民亦應改善家居遮陽和通風,預先找出附近可供降溫的公共空間。長者、長期病患者及獨居人士尤其不應在炎熱而侷促的單位內勉強支撐。

第三步是出行前評估整條路線,而非只看目的地是否下雨。暴雨期間,低窪的行人隧道、行車隧道、隧道入口及下通道可能在短時間內積水。若入口已有積水或封路標誌,或水位仍在上升,應立即改道,切勿進入。駕車時,不要嘗試穿越看不清水深、路面或出口的積水。即使前車能夠通過,也不代表安全,因為引擎可能熄火,車門亦可能因外部水壓而難以打開。沿河、明渠、海旁及海堤的行人路、單車徑和行車道路,可能受到急流、越堤浪、風暴潮及飛散物影響。遇上封路、湧浪或水位急升,應遠離岸邊,改走地勢較高和較內陸的路線。

靠近斜坡、擋土牆或山邊道路時,要留意山泥傾瀉警告,以及泥水突然流出、石塊掉落、新裂縫、樹木傾斜和異常聲響等跡象。一旦發現異常,應迅速離開斜坡下方和泥水可能流經的位置,並通知有關部門。暴雨、雷暴、強風或山泥傾瀉警告生效時,應取消或延期行山、越野跑、露營和攀澗等山野活動,切勿因已抵達起點而勉強出發。水上活動亦應因應海面風浪、雷暴及熱帶氣旋警告,及早取消或回岸。進行划艇、直立板、風帆、釣魚和小艇活動時,不應單憑岸邊天色判斷風險。出發前應查閱官方天氣、道路和交通資訊,預留替代路線,並把行程及預計回程時間告知家人。一旦情況轉差,應提早折返或留在安全地方。

工作安全:把極端天氣視為職業風險

戶外、建造、運輸、物流、清潔、保安及外送工作者,往往最先承受高溫、雷暴、強風和水浸帶來的影響。僱員平日便應了解公司的惡劣天氣安排,包括在甚麼警告下停工、誰有權中止危險工作、如何報平安,以及交通中斷時是否可以延遲上班或遙距工作。戶外工作時要定時飲水和休息,使用遮陽及透氣裝備,也要與同事互相留意頭暈、噁心、步履不穩等中暑徵狀。雷暴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切勿為趕進度而冒險進入水浸道路、棚架、天台或山坡。

僱主也不應把所有責任推給個人。工作場所須制定可執行的高溫、暴雨和颱風應變方案,包括風險評估、停工準則、輪班與休息安排、飲水和降溫設施、緊急聯絡表,以及交通中斷時不懲罰員工的彈性安排。遇上不安全的工作指示,員工應先離開即時危險,保存通訊和現場紀錄,並向主管、工會或相關部門求助。安全文化的核心,不是要求員工「頂得住」,而是確保任何人都毋須以健康甚至生命換取準時。

上月本資訊平台亦曾就極端天氣下的工作安全規劃向政府勞工福利局提出意見。我們指出,極端高溫、暴雨、強風、雷暴、潮濕、低能見度及乾燥等天氣風險,正日益威脅僱員的職業安全、工地運作、工作進度和公眾安全。因此,工作場所應建立制度化並可每日執行的天氣風險評估機制,把管理模式由事後應變轉向事前預防。主要措施包括每日評估風險、調整工序和工作時間、訂明休息及停工條件、加強現場監測和防暑設施,以及保障僱員暫停不安全工作的權利。相關措施可分階段推行,並由政府、企業、僱主、管理人員和前線僱員共同落實,以減少事故、維持工作秩序,並提升工作場所應對極端天氣的韌性。

緊急應對:預先約定,比臨場判斷可靠

每個家庭都應準備一張簡單的應急卡,列出兩名聯絡人、兩個集合地點、長者和兒童的接送安排、寵物安置方法,以及電源、煤氣和食水總掣的位置。手機應設定為接收香港天文台和政府發出的官方警告,重要電話和文件則另存紙本。若家人經常在不同地區活動,可預先約定一名身處香港以外或受災區外的聯絡人,以免本地通訊網絡擠塞時彼此失聯。

確認警告及最新指示 — 警告生效後,應以香港天文台和政府部門公布的資訊為準,留意警告級別、受影響地區、交通安排,以及是否需要撤離。不要只憑社交媒體轉發的圖片或舊消息判斷情況。若家人分散各處,可先用短訊報平安,再按預先約定的集合或聯絡方法行動。

停止觀浪及冒險出行 — 颱風、暴雨或雷暴期間,不要到海旁、防波堤或岸邊觀浪,也不要進入行山徑、河道、沿水的隧道或地下空間。即使在惡劣天氣過後﹐亦不應在未清楚情況下前往,因颱風或暴雨而引起的山泥和斜坡坍塌會延滯數日。雷暴期間,應遠離空曠高地、樹下及金屬欄杆附近。若行程並非必要,留在結構安全的室內通常較為穩妥。

遇上水浸,及早移往高處 — 切勿步行或駕車穿越看不清水深、路面或水流的積水區,因為渠蓋可能已被沖走,車輛亦可能熄火或被水流推動。若住所或身處地點的水位迅速上升,應沿安全路線移往較高樓層或較高地勢,並避免乘搭可能入水、停電或受困的升降機。

在危險惡化前撤離 — 若官方要求撤離,或單位出現嚴重入水、電線浸水、牆身或地面出現新裂縫、泥水湧入、異常聲響等跡象,不要等到出口被淹或道路中斷才離開。撤離時應帶同應急包、藥物、證件和手機,並照顧兒童、長者、殘疾人士和寵物。只有在不會令自己置身危險的情況下,才關閉電源、煤氣或食水總掣。

出現危急徵狀,立即求助 — 若有人意識不清、呼吸困難、嚴重中暑、受困或重傷,應立即致電999,清楚說明所在位置、現場危險和傷者狀況。等候救援期間,不要為救人而貿然進入急流、觸電範圍、鬆動斜坡或結構不穩的建築物,以免增加傷亡。

市民氣候風險行動清單
行動階段可採取的措施行動重點
準備開啟官方天氣及緊急通知留意香港天文台和政府發出的警告,避免依賴未經核實的轉發訊息。
整理應急聯絡資料和重要文件設定兩名聯絡人和集合地點,並備存證件、保單、藥物資料和重要電話的紙本副本。
準備3天基本物資按家庭需要儲備飲用水、即食食物、常用藥、急救用品、電筒、電池、充電器和少量現金。
認知辨識基本風險和替代路線認清住所、工作地點和常用路線附近的低窪處、隧道、危險斜坡、河道和海旁,並計劃替代路線或後備方案。
每次出行前評估路線和活動暴雨期間避開積水隧道、沿河沿海道路和危險斜坡,不駕車穿越積水,並取消山野或水上活動。
了解工作場所和大廈的應變安排查明停工、報平安和撤離程序,並向管理處了解停車場抽水、防洪閘、後備電力和逃生安排。
應對定期及在惡劣天氣前後檢查家居檢查窗框、排水口和冷氣機架,清理渠道,並把花盆、晾衣架等容易被風吹動的物件移入室內。
制訂並演練家庭應急計劃分配接送兒童、照顧長者或寵物的責任,並練習在停電、水浸或通訊中斷時如何集合和撤離。
建立大廈或屋苑鄰里互助網絡加強鄰里互助,確認需要支援的人士、具急救知識的鄰居,和地區關愛隊的聯絡方法,並推動定期檢查和演練。

從個人準備走向社區韌性

氣候風險從來不會平均分布。劏房戶、戶外工作者、長者、殘疾人士、長期病患者和基層家庭,未必有足夠的居住空間、冷氣、保險或交通選擇。因此,市民除了自備物資,也可在大廈和屋苑建立聯絡網,確認哪些住戶需要撤離協助、哪些人具備急救知識,以及停電時如何逐戶聯絡。業主立案法團、業主和管理公司則應公開水浸、後備電力、外牆、排水及樹木管理方案,並定期演練,而不是事故發生後才追究責任。

個人準備不能取代政府改善排水、防洪、斜坡、公共房屋和勞工保障,卻能減少危急時刻的第一波傷害。更重要的是,市民應透過業主立案法團、地區組織、工會及公共諮詢,要求公開風險資料,並把氣候適應納入城市規劃。減排決定長遠風險有多大,適應則決定下一場極端天氣來臨時,誰能安全渡過。香港需要的不是恐慌,而是一套新的生活常識:平日多做一步,危急時便少一分被動。

主要資料依據: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AR6),以及香港天文台「香港氣候推算」、「香港氣候變化」和「香港平均海平面推算」網頁。具體警告和行動指引,應以事件發生時香港天文台及政府部門公布的資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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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錢,真的可持續嗎?】

近年很多銀行、基金和企業都會說自己「綠色」、「可持續」。但作為普通市民,我們最想知道的是:這些說法是否可信?我們存放在銀行的錢、購買的基金,以至城市未來的基建投資,會否真的用於減碳、防洪、綠色交通和更安全的生活環境,不以犧牲下一代的環境、生活質素和經濟安全為代價?

香港金融管理局推出的《香港可持續金融分類目錄》,正是要為市場訂下一把較清晰的規尺,一本官方「綠色詞典」,說明哪些經濟活動可被視為真正有助環保、減碳或氣候適應,減少市場各方各說各話,也降低「漂綠」風險。

Prototype of Hong Kong Taxonomy for Sustainable Finance (Phase 2B) Consultation

為何市民要留意?因為這關乎資金流向

綠色金融聽起來像是金融機構和大企業的事,但最終會影響到市民生活。若市場沒有一致標準,資金可能被包裝成「綠色」卻未必真正改善環境。相反,若分類清晰,銀行和投資者就更容易把資金投向電動交通、能源效益、防洪工程、低碳製造等真正有需要的項目。

換句話說,分類目錄不只是金融術語,而是一個讓市民、投資者和企業判斷公開的資訊是否有實質「綠色」內容的工具。它有助提升透明度,令市場更易追問:錢去了哪裏?項目是否真的減排?對香港的氣候韌性是否有幫助?

三類人特別應該留意

這套分類目錄的主要使用者雖然是金融市場,但以下三類人都可以從中得到更清晰的判斷基礎:

  • 投資者
    • 可識別綠色及轉型相關投資項目,引導資金更精準地流向可持續發展範疇。
  • 企業 / 發債機構
    • 可評估自身項目是否符合綠色標準,增加取得綠色融資的機會,並避免被質疑「漂綠」。
  • 銀行 / 金融機構
    • 可作為審批綠色貸款和可持續融資的參考,協助識別真正的綠色項目,從而開拓商機。

分類目錄亦開始在本地市場產生實際影響。例如,香港首個公眾加氫站的興建資金,來自一筆獲認證符合分類目錄標準的綠色貸款;亦有銀行安排港幣7千萬元綠色貸款,用於本地電動車充電設施。這些例子說明,分類目錄並非紙上談兵,而是會影響哪些項目較容易取得資金、哪些基建有機會更快落地。

最新諮詢:第2B階段值得留意甚麼?

金管局自2024年5月推出首階段分類目錄以來,一直按市場意見、政府政策、行業需要、科技和氣候科學發展作出擴展。2026年9月7日,金管局就第2B階段原型展開公眾諮詢。今次重點不只是增加項目數目,而是進一步說明香港在減碳、產業轉型和氣候適應方面,資金應該怎樣更有方向地發揮作用。

  • 擴大「減緩氣候變化」涵蓋範圍
    • 經濟活動總數由25項增至39項,新增電池製造與回收、低碳技術製造等範疇,讓更多支援減碳的關鍵技術有機會獲得資金支持。
  • 為難以即時大幅減排的行業訂下轉型路徑
    • 例如航空、鋼鐵等行業仍是經濟運作一部分,分類目錄可協助市場判斷哪些轉型措施較具可信度,避免只用口號包裝減碳。
  • 加強氣候適應評估
    • 香港面對暴雨、風暴潮、海岸及低窪地區風險,適應措施不能一刀切。第2B階段引入較有系統的程序式評估,並新增24項適應措施,更聚焦海岸管理及防洪管理,與香港市民生活安全更直接相關。

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形容,第2B階段是「里程碑,不是終點」。這句說話的重點在於:綠色金融標準不會一次過完成,而是要隨着科技、市場和氣候風險變化不斷更新。市民愈早理解這套標準,日後評估銀行產品、投資選擇和企業環保聲稱時,就愈有能力問對問題。

對一般市民來說最重要三件事

  1. 當銀行、基金或企業使用「綠色」、「可持續」、「轉型」等字眼時,市民不應只看宣傳語,而應留意是否有具體標準支撐。
  2. 香港未來不少基建和產業轉型都需要大量資金,分類目錄有助令資金流向更透明。
  3. 氣候風險已不再是遙遠議題,防洪、海岸保護、能源和交通轉型,都會影響市民日常生活成本、城市安全和長遠競爭力。

因此,這次公眾諮詢值得關注。它不只是金融界的技術文件,而是關乎香港如何用金融力量推動更可信的減碳、更務實的產業轉型,以及更有韌性的城市建設。當標準愈清晰,市民、投資者和市場就愈能分辨真正有用的綠色項目,並對「漂綠」說不。

總結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也有責任把本地、內地和國際綠色金融標準接軌。若香港能建立可信、清晰、可比較的分類框架,不但有助吸引資金,也可提升公眾對綠色金融的信任。對市民來說,這代表我們有更多基礎監察市場承諾是否落實,而不只是聽企業或金融機構單方面宣傳。

公眾諮詢將於2026年10月7日結束。若你關心自己的儲蓄、投資和香港未來基建如何真正支持可持續發展,現在就是了解和提出意見的時候。金管局預計第2B階段將於今年底至明年初落實。如想了解更多或提交意見,可查閱金管局網站上的諮詢文件。


作者:何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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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如何參與ESG投資?

香港市民參與 ESG 投資的渠道相當多元,可透過銀行、證券戶口、基金平台、強積金平台或政府渠道,投資於股票、交易所買賣基金(ETF)、保險、強積金及政府債券等產品。這些產品或多或少都包含 ESG 元素。以下將逐一說明不同投資途徑的特點、注意事項及相關監管要求,幫助一般市民以更清晰的角度作出選擇。

投資重視 ESG 的上市公司股票

買入上市公司股票,是市民參與 ESG 投資較直接的方法。投資前,投資者可先查閱公司的 ESG 報告、碳排放目標、員工政策、企業管治及供應鏈管理等資料,再判斷該公司是否符合自己的投資目標和價值取向。不過,這些資料通常涉及一定專業知識,並非每位市民都能輕易理解。

投資者亦應留意香港最新的監管要求。證監會支持香港交易所優化上市公司的氣候相關披露規定,並推動本地要求逐步銜接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準則。按照香港交易所修訂後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新氣候相關披露規定由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分階段實施。上市發行人須圍繞管治、策略、風險管理,以及指標及目標四個範疇,披露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所有主板上市公司須按「不遵守就解釋」基準匯報相關氣候資料;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成分股則由 2026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起,須作強制披露。這些要求有助提高資料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讓投資者更容易核實企業的減碳目標、排放數據、氣候風險管理和董事會監督安排,從而分辨真正具備可持續策略的公司,減少只以綠色口號包裝業務的「漂綠」風險。

投資綠色債券或可持續債券

香港政府及部分企業會發行綠色債券或可持續債券,募集所得資金通常用於環保、節能、減碳、綠色建築、可持續交通、廢物處理、水資源管理,或具社會效益的基建項目。市民可留意銀行、證券行或政府公布的認購安排;若屬零售綠色債券,一般可透過配售銀行、證券經紀或香港中央結算系統申請,並可在上市後於二手市場買賣。這類債券的重點不只是收取利息,更在於資金用途會按綠色或可持續框架作出披露,讓投資者較容易了解資金是否真正用於具環境或社會效益的項目。

以香港現有例子而言,政府曾發行面向市民的綠色零售債券,例如於 2025 年到期的綠色零售債券(股份代號 4252),以及於 2026 年到期的綠色零售債券(股份代號 4273)。後者多個付息期的年息率為 4.75%;以每 10,000 港元債券計算,每半年可獲派息約二百多港元,反映其兼具固定收益及通脹掛鈎元素。在機構市場方面,香港特區政府亦曾在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下發行人民幣、美元及歐元綠色債券,所得資金會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用作支持具環境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項目。這些例子顯示,綠色債券既可讓一般市民以較低門檻參與,也可讓機構投資者透過不同貨幣和年期配置固定收益產品。

投資 ESG 基金或強積金相關基金

市民可透過銀行、證券行、基金平台或強積金供應商,選擇以 ESG、可持續發展、低碳或綠色債券為主題的基金。舉例來說,有些基金會投資於可再生能源、節能科技、電動車供應鏈,或企業管治評分較高的公司。強積金成員亦可留意所屬計劃內是否設有可持續發展或 ESG 相關基金選項,並按自己的投資年期和風險承受能力作出選擇。

這類基金的特點,是投資分析不只著眼於財務回報,亦會納入環境、社會及管治因素,例如企業的碳排放、能源效益、員工及供應鏈管理、董事會結構和資訊披露水平等。部分基金會採用排除法,避免投資高污染或管治較弱的企業;亦有基金會主動挑選低碳轉型、可持續能源、綠色科技或企業管治表現較佳的公司。對投資者而言,這有助在追求長線回報的同時,分散部分與氣候變化、監管收緊或企業管治失效相關的長期風險。不過,由於這類基金並非只以短期財務回報為唯一考量,若投資者特別重視短期表現,便應先評估產品是否符合自己的期望。

在法律及監管層面,香港對 ESG 基金和強積金 ESG 成分基金已有較清晰的披露要求。證監會設有認可 ESG 基金名單,要求相關基金在投資目標、策略及主要特點中反映 ESG 因素;積金局亦列出獲核准的 ESG 強積金成分基金,並要求受託人說明基金如何納入 ESG 因素、相關投資策略、風險管理及披露安排。這些制度有助提升透明度,減少「漂綠」風險,讓市民較容易比較不同產品是否真正符合自己的投資需要。

透過個人保險參與 ESG 投資

個人保險中的 ESG 投資,是指在保單資產配置中納入環境、社會及管治等可持續因素。部分大型保險公司,例如宏利香港及 Sun Life 永明金融,已把 ESG 概念融入儲蓄、年金或投資相連保單,讓保戶在累積財富或規劃退休的同時,支持綠色企業和履行社會責任的項目。

這類保險產品有助加強長線風險管理。一般而言,ESG 表現較佳的企業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強,可望降低保單投資組合的長期波動及潛在損失。同時,保費資金可投向環球綠色產業,讓個人價值觀與財務規劃互相配合。部分保險公司的 ESG 主題儲蓄計劃,亦可兼顧資產增值和跨代財富傳承。

不過,投資者亦應留意,不同保險公司及不同保單類型的資產配置透明度可能不一。雖然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對保險合約設有披露要求,但保險公司對未來精算假設,例如死亡率及折現率建構方式,可能有不同解讀,因此不同公司披露的數據仍可能存在差異。投資者在選擇相關產品前,應細閱產品文件,了解其投資策略、風險、費用及披露安排。

總結

總括而言,ESG 投資已不再只是專業投資者或大型機構的專屬範疇,而是逐漸成為一般市民進行長線理財時值得考慮的重要方向。透過上市公司股票、綠色債券、ESG 基金、強積金及個人保險等渠道,投資者可按自己的資金規模、投資年期、風險承受能力及價值取向,選擇合適的參與方式。不同產品各有定位:股票投資較直接,但需要較高的資料分析能力;綠色債券有助投資者清楚了解資金用途;基金和強積金可借助專業管理分散風險;保險產品則可把可持續投資元素融入退休、保障及財富傳承規劃之中。

更重要的是,隨着香港 ESG 基金、強積金 ESG 成分基金,以及上市公司氣候相關披露要求逐步完善,市場資訊的透明度、一致性和可比性將有所提升。這不但有助投資者更客觀地判斷企業或產品是否真正具備可持續價值,亦有助減少「漂綠」風險,推動市場由單純宣傳綠色概念,走向更重視實質表現和問責的發展方向。然而,ESG 投資並不等於沒有風險,也不保證一定帶來較高回報。市民在作出投資決定前,應細閱產品文件,了解投資目標、資產配置、收費水平、風險因素及披露安排,並結合自身財務需要作出判斷。若能以審慎、長遠和有紀律的態度參與,ESG 投資不但可成為個人資產配置的一部分,亦可讓投資者在追求合理回報的同時,支持更具韌性、負責任和可持續的經濟發展。


作者:何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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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網站更新 – 其他服務如常】

香港可再生資訊平台網站不經不覺已運作7年,多謝大家一直支持!

當初建立平台,原本只預期運作5年,初心希望為香港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出一分力。回顧過去七年,與很多市民、社區組織、企業高管、政府官員接觸,協助解決可再生能源應用的不同問題,雖然不獲分文,甚至網站開支等都是由我們成員自淘荷包,但我們得到大家的認同和讚賞比金錢更為寶貴,所以我們商討後亦希望繼續努力為大眾服務。

為了維持合理開支成本,本網站將會於七月移遷到新平台,網站亦會更新。在網站更新期間,大家仍可以利用電郵或 Facebook 與我們聯絡。

最後希望移遷順利,日後繼續為大家服務,以協助限制全球升溫於 1.5oC 以內為目標,促使香港更能達到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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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封太陽能棚有乜後果】

2023年10月10 日,屋宇署發佈新聞稿﹐講述有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 (第123章) 發出的清拆令,上月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小編雖然曾經多次提醒讀者,圍封太陽能棚是屬於僭建,即使是使用可拆式圍板亦是違規,但是仍有很多業主和承判商勇於挑戰,以身試法。

Google Map 圖片

屋宇署新聞稿:兩名業主不遵從清拆令被判罰款共逾十六萬元

本編個案涉及位於元朗一幢村屋天台上一個面積約 30平方米的僭建物。有關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24(1) 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由於有關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提出檢控,並於 9月2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港幣 $88,460。

業主的太陽棚如果已經圍封,請盡快安排承判商改正,恢復至跟從原本向政府呈交太陽能棚圖則的模樣。萬一已經收到屋宇署清拆令,必須按照清拆令指示安排承判商處理,一般清拆令會要求圍封部份需要連同太陽能棚一同清拆。清拆令上會印上負責個案屋宇署職員的聯絡方法,建議業主首先聯絡該職員了解清楚清拆要求,而且在日後跟進時若果需要額外時間處理,即時通知和要求延期,以確保遵從清拆令。

上述個案業主,若果被定罪後仍然不按法庭命令處理,後果會非常嚴重。有人會以為有「合理辯解」就可以「違」所欲「違」,但讀者要明白「合理辯解」是指法庭認為「合理」的任何辯解,而不是以個人認為合理的辯解,普遍認為的「對法例要求不熟識」、「年老」、「患病」或「低收入人士」等都不是違法的借口。

屋宇署強調:「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安全。」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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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社區太陽能應用對香港啟發】

受疫情影響,上一次去日本已經是2019年,當年小編亦有介紹過有關日本的太陽能應用。現在經歷疫情、俄烏戰爭令能源價格飆升,今次到訪日本中部岐阜縣,見到大大小小不同公私營的太陽能系統,比三年前更多,當中經驗能否作為香港的借鏡,今期為大家分享。

岐阜縣的再生能源補助

和其他日本縣市一樣,除了上網電價計劃外,岐阜縣都有為居民提供再生能源補助,資助居民安裝家庭用太陽能發電設備、和家庭用蓄電池及家庭用新世代電動車充供電設備 (V2H)。居民安裝完投產後,可向縣政府申請補助,太陽能發電設備可獲最高350,000円 (約港幣 $2萬) 的資助,蓄電池設備可獲最高258,000円 (約港幣 $1.5萬) 的資助,而電動車V2H充供電設備則可獲全數資助。但資助數目並非無上限, 2022年岐阜縣對太陽能發電設備和蓄電池設備及電動車V2H充供電設備的限額分別為155單和92單。

雖然資助金額和數量有限,但在小編遊走的村市,太陽能的應用相當普遍,除了在民居、工商業設施上有安裝太陽能之外,一些社區空地上也有安裝一些較大型,100千瓦以上的太陽能系統。日本社區發展成熟,土地用途變化不大,這些設置在社區空地的太陽能系統除了可以為社區提供電力之外,亦能防止空置土地被非法佔用。

上屆政府提出發展北部大都會,在執行時須要收回大量土地等待一并發展,如果政府能採納建議,在這些土地安裝太陽能系統,一方面可以提供清潔能源,又能防止空置土地被非法佔用,更可以為土地進行簡單平整、供水供電作日後建築工程之用,一舉多得,希望政府當局能多加考慮。

日本岐阜縣的民居、工商業設施上安裝太陽能

農地上的太陽能

在岐阜縣的旅程中,經過不少農田,農田設施或邊陲空地,大多設有太陽能設施,與農民了解,原來是縣政府花了不少功夫,到農戶講解協助,以減低農戶電力成本。在香港,去年初當局高唱成功協助大地產商在北區已收購的農地上發展太陽能 [大公報新聞]。但這種發展,只會促進農地轉換,與農搶地,令香港農地減少。

日本岐阜縣的農田設施或邊陲空地設有太陽能設施

永續發展

按照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一個可持續城市及社區,需建設共融、安全、能抵禦災害及可持續的城市和人類居所。小編愚見,從政者要為不同階層提供發展空間,權利得到專重,以促進都市、郊區與城鄉之間的社經與環境的正面連結。以漁農業為例,減少直接資助,用技術支援提高產能質量,用措施減省營運成本,例如上網電價計劃減少電費開支、綜合檢測和漁農廢物處理以降低附加成本、統籌採購和品牌建立,令本地漁農能成為一個可持續的產業鍊,更能透過本地生產間接降低碳耗。

或許以上在香港暫時只是構想!過往香港社會做事只會想對錯是非、利義相背,令從官者從政者從商者站於對立面,成三方拉鋸局面,做成內耗。回想五年前創立這網站平台,就是希望利用這平台將政官商的力量整合,尋找不同的可能性,以推動香港的可再生能源發展,讓香港成為高密度城市中發展可再生能源的領先典範。虎年將結,願兔年會更好,祝各讀者新年進步,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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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署上網電價及太陽能發電網上簡介會】

機電工程署將於 2023 年 1 月 5 日(星期四)和2023 年 2 月 1 日(星期三)舉辦兩場有關上網電價及太陽能發電系統的網上簡介會,歡迎公眾參與,詳情如下,請按此報名,截止日期為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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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修訂評審準則 理順太陽能規劃】

城市規劃委員會在2022年10月公布修訂有關太陽能光伏系統規劃申請的評審準則,釐清設置太陽能系統在不同樓宇和土地上法定規劃規定的評審準則。小編團隊研究了相關公布,希望在今期和大家分享。

發展太陽能要乎合城市規劃條例

現時地契或政府土地文件上規定了樓宇和土地的用途或發展,任何改變或增減都要申請規劃許可。業主必須取得規劃許可,方可以在土地上裝設上網電價計劃的獨立太陽能光伏系統。

附屬用途 – 無須規劃許可

香港的太陽能系統一般安裝在樓宇的天台、外牆或平台,又或在空曠土地上。如果太陽能系統是附屬於樓宇和土地,並直接和用途或發展有關,而且又規模相稱的,可以無須取得城規會的規劃許可。

何謂「附屬」,最常見是裝設於樓宇天台的太陽能系統,而該系統是連接樓宇的電力系統,規模合適,可以視作用以輔助住戶、商戶或樓宇有關用途或發展的供電,乎合「附屬」的條件,當中不論是否參加上網電價計劃。

在「農業」地帶內主要用作農業用途的農場、溫室或農場構築物上裝設太陽能系統,和安裝在「鄉村式發展」地帶內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相關的太陽能系統,亦可以乎合「附屬」的條件。

獨立太陽能系統 – 須要申請規劃許可

空曠的土地有很多不同種類,常見有農地、漁塘、露天貯物、或工業用途,如果太陽能系統是作為一項獨立設施安裝在相關土地上,會視作「公用事業設施裝置」,須由城規會進行審批。但是只有乎合特定土地用途條件,便能批給規劃許可或臨時規劃許可,興建獨立太陽能系統參與上網電價計劃。

在批給許可時,城規會或會視乎情況施加規劃許可附帶條件,規定申請人在指定時間內乎合附帶條件,否則規劃許可會被撤消。

詳細要求和評審準則詳列於以下文件:

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提出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的申請的評審準則

由於有關土地法例的條文比較專業,一般太陽能工程承判商未必有相應的專業經驗去處理,業主在籌劃時要小心選擇,因為審批需時,不建議在獲得所有批准前支付大量費用,免招損失。

以上分享引述政府相關政策文件,內容只供參考,並未經政府部門核實。在進行相關規劃時應按照實際情況向相關政府部門和專業人士了解最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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